⑴ 買抵押房子有什麼風險
法律分析:1、房子出現多處抵押,房產難以實現權利;2、房子因為抵押,抵押權人也對房屋享有權利,存在利益沖突;3、房子如果有多處抵押,會有多個權利人,產生糾紛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十八條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⑵ 房子抵押貸款是否有風險
法律分析:房子抵押貸款是有風險的。房子抵押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優先受償擔保的財產,是一種風險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⑶ 房產證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⑷ 被抵押貸款的房子還能買嗎
房子被抵押了也可以進行買賣,但是買賣房屋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的才可以,並且轉讓後的錢財要清償債務。或者受讓人決定代為清償債務來是的抵押權消滅的也可以轉讓房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⑸ 購買已抵押的房屋有什麼風險如何避免風險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主要是買方風險,與沒有設定抵押權的房屋相比,有抵押的房屋轉讓前,必須先將抵押注銷,使房屋恢復到沒有權利限制的狀態,之後才能辦理過戶登記。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可控因素,導致交易無法進行。拓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
1.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
2.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3.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
4.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5.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
6.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7.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住房抵押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
⑹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買么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⑺ 有抵押的房子能不能買,為什麼
可以買,但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根據法律規定,抵押人處分抵押物的,應當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也就是說,抵押房產可以交易,但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但我們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這個問題,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產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們交易時無論中介還是買賣雙方都沒有考慮還要經銀行同意,我們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產時,需要經過一個必須的步驟就是解押,解押顧名思義,就是解除抵押。 這里我們是採取了一個更為直接的方法,法律規定,出賣抵押房產要經過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那麼我們把房子的貸款還清了之後,銀行就會自動喪失抵押權人的身份,因此,在還清貸款後,銀行都會出具一份貸款結清證明,我們拿著這個證明到房管部門辦理解押手續,這時候交易房產便屬於無負擔瑕疵的完整產權了,我們就可以放心的進行交易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⑻ 購買抵押房屋存在哪些風險
購買被抵押的房子存在風險:
1、重復抵押。
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由於資金缺乏,會選擇將部分房源抵押給銀行,獲得銀行的貸款,另一方面又為了加速回籠資金,在未經銀行同意且沒有告知購房者該房源已被抵押的情況下,就對該房源進行出售,這種重復的交易給房屋權屬登記帶來隱患。
2、多方利益沖突。
利益沖突風險往往發生在開發商將房產抵押給多方的情況下。比如開發商將房產同時抵押給銀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門等多個抵押人,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房產,一旦開發商資金鏈斷開無法償還抵押貸款,房屋的歸屬問題處理起來將會錯綜復雜,輕則延誤購房者收房,重則購房者所購房屋產權遭遇轉移。
3、退房難。
開發商惡意隱瞞抵押情況,要麼是補辦解押手續,繼續完成房產交易,要麼是支付違約金,同意購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況下退房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維權將會是個漫長的過程。
4、無法辦理不動產證。
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還清債務的前提下與購房者進行交易,購房者不僅面臨著首付款損失的風險,還因為開發商有債務問題,購房者無論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還是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都將不能實現,更別提網簽備案和到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權登,都將會受到阻礙。
(8)買有抵押貸款的房子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如何避免購買到抵押的房產:
1、多渠道查詢產權信息。
在建工程要辦理抵押貸款,必須得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所以購房者可以到房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站上,通過多渠道查詢信息。如果有被抵押的房子,可以要求開發商對自己要購買的房源進行解押。否則,購房後去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候,房管部門發現該房屋已被抵押,是無法辦理不動產證的。
2、簽合同要多註明。
為了減少購房糾紛,購房者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再簽一份補充協議,要求房屋不能進行抵押,一旦抵押房產便要賠償,房款資金要求申請監管。這些內容要在補充協議中逐一註明,以免自己付了首付款發現房產被抵押,面臨房、財兩失的局面。
3、網簽備案要趁早。
購房者購房之後要盡快去網簽備案,如果發現了房屋已經被抵押,也可以趁早解決,避免更多的損失。買房之後不要拖著不去辦理相關事宜,事情宜早不宜遲。
被抵押的房子風險重重,購買者還是在買房前多查詢、多留心,以避免買到抵押中的房產,一旦遭遇到這類房產也需盡快採取措施,以減少風險的發生,希望以上知識對計劃購房的你有所幫助。
(8)買有抵押貸款的房子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 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幣貸款。
新房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貸款額度是房屋評估值的70%;貸款 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年利率是5.94%。
⑼ 我想貸款購買已有抵押貸款的二手房,房主讓我先將首付款給他,他還給銀行將房照取出來過戶,有沒有風險
這種確實是有風險的,但首先我覺得有風險的情況下,你最好去做一個合同公證,然後交易公證是最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