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女方怎麼加名
對於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可以嗎?這個問題,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根據的是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准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按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
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二、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五、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對於分割按揭房產,因為還存在繼續償還銀行銀行貸款的問題,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產,繼續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同時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價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給予的遺產也屬於你個人財產,接受遺產或贈與時不必交太多費用就是些手續費之類,但如果日後要將房子出售,則要交比較重的遺產贈與稅。
『貳』 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可否寫兩人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不能 必須要雙方有結婚證才能加名字 如果沒有結婚證明 婚後一起還貸 女方只能得到幫忙還貸的錢 房子歸男方所得 還有就是如果男方家裡出錢買 男方女方一起還是沒有房產的任何房產都是屬於男方家裡所有 你可以看一下婚姻法 謝謝
『叄』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女方一起還房貸,女方有義務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老公婚前首付買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若有財產糾紛,女方只能享有婚後還貸部分的錢。
『肆』 婚前男友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還貸款,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合適男友家堅持只寫他父親的名字合理嗎
簡單的說就是
如果名字寫男方父親,意味著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父親一個人的,你和你老公雖然承擔貸款,但是離婚的話,你一分錢也拿不到。
如果名字寫男方本人,意味著這套房子屬於男方本人一個人的,你和你老公結婚以後,共同還貸部分就是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可以得到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
如果你老公不是獨生子,家裡有兄弟姐妹,那麼小心點,說不定他老爸以後把房子送給其他子女,你們就悶了。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開導一下他爸爸吧。或者問問是不是他有其他的顧忌。
『伍』 婚前男方首付買房,婚後還貸,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
按揭買房,如果男方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打個比方,這套房子100萬,首付3成,30萬。按揭20年,每月按揭款大概4600元。由婚後的兩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離婚,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那麼如何分呢?
30% * 200萬 = 60萬,及首付比例的房產價值。由於首付是男方在婚前出的,那麼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現在增值的部分也歸男方。女方和男方共同擁有的是70% * 200萬 = 140萬。即女方可以得到70萬的財產作為婚後共同承擔按揭的回報。
公證處公證是要房產證上寫有名字的人都在才可以辦理的。不然,今天你去公證,明天我也去,那不亂套?
看你的表述,對這個男的還是不放心。哎,結婚前仔細考慮考慮吧。
按你補充的條件,既然婚前都寫了你的名字,那麼離婚了,你還是一半的產權。不管首付和貸款誰出。
『陸』 女友婚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完貸款房產證只寫女方怎麼算
女友婚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完房貸,房產證執行女方,怎麼算?我覺得這次夫妻雙方商量的結果,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名字也寫上,可以和女方共同的商量,如果女方不同意的話,那麼,你們共同付出的房產,在離婚時是屬於有財產那一部分,返款雙方是可以均分的,但是首付的房款是女方付的,那麼,這個守護的款必須歸女方所有
『柒』 男友婚前借的首付買房,婚後一起還首付和房貸的話房子應該寫上我的名字嗎
從法律上說,房屋上的人的名字是書面的,房屋的處置權和所有權屬於該人。該財產是該男子的婚前財產。即使您已婚,此財產仍然是他的個人財產。在後期,您的婚姻由於各種原因而破裂。分割家庭財產後,該財產將不屬於您。這是事實。但是,盡管該財產是另一方,但由於您確實為其提供資金,因此在財產清算的後期,您還應享有相應付款比例的份額。此外,婚後,如果夫妻共同共同償還貸款,生活並在婚後償還貸款,這也應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此財產將不屬於該男子專有。
婚後償還貸款時,最好有一個夫妻「普通帳戶」,從「普通帳戶」中提取每月的住房供應。結婚後,您還必須擁有自己的固定收入來源。不要僅僅依靠對方,也不要失去賺錢的能力。如果執行上述操作,您至少可以獲得男友房屋的35%份額(在償還貸款的前提下)。雖然數量不多,但不會被欺騙,即使您遇到這個敗類的人,也可以在將來卷土重來。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不一定:近年來婦女的地位迅速上升,但我始終認為,只有真正實現經濟獨立,我們才能在精神上獨立,人格獨立,真正與男子平等。
『捌』 婚前一人付首付,婚後兩人還貸,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嗎
可以。
簽合同的叫產權人,另外一個叫共有人,不影響以後萬一要分割財產,但是會影響以後房貸,部分銀行房貸不認共有人,只認產權人。
房產證寫兩人名字,視為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分配比例的,將被平分。
產權所有人就是證上這兩個人,跟父母沒有關系,分割時就按男女兩方分割,如果覺得是用了父母的錢可以自己再還給父母,但不是父母參與分割,是夫妻拿到錢後想給父母的話就自己給。
所有款項的來源都沒有證據證明的話,是男女各分一半房產了,有證據證明的會按實際支付比例分配。
『玖』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婚後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因為在結婚後,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就是首付款的支付方已經把房產贈與給了另一方一半的產權,離婚後房產份額各佔1/2.
【3】根據《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0條規定,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