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間借貸的期限一般是多少年
民間借貸的期限由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但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有效期,則是三年,從貸款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㈡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是三年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中途催要借款,訴訟時效會中斷,訴訟時效會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㈢ 民間借貸訴訟期限是多長時間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起算點的標準是: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㈣ 民間借款有效訴訟時效是多久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一般訴訟時效制度為2年。特殊的短期訴訟時效為1年,長期訴訟時效為20年。民間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2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是,並非民間借款案件就不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款合同超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則喪失勝訴權。
對民間借款糾紛訴訟時效的適用原則,應當堅持作有利於債權人利益解釋的原則。在下列情況下應當認定訴訟時效未超過:
1、放棄訴訟時效利益行為的認定。
在民間借款糾紛中,常常存在債務人在借款已過時效後,經過債權人追索並經債務人通過書面等形式重新認可的情況,對此,也應當認定為債務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自願放棄,此時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就具備勝訴權。
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時效認定。
分期償還債務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種重要方式,在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合同債務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應當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
㈤ 民間借款有效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借條確定的還款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貸款人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寬展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民間借貸一是不要輕易將錢借給不熟悉的人。從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貸雙方不熟悉的還款成功率要遠遠低於熟人之間的民間借貸。不少陌生人借了錢後一走了之,還款日期到了,人卻找不到了。二是借款人還款時應有收據,或者還款後將借條當面銷毀,以免以後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另外,借錢還款最好能有中間人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㈥ 民法典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時效一般是多久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是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㈦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規定
民間借貸中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出具無還款日期的欠款條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起重新計算;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既未規定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受最長二十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㈧ 民法典規定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民法典規定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在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