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男方付房子的首付,用女方的名字買,用女方的名義做貸款,這樣結婚以後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出資人與房產登記不是同一人,應視為贈送,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哪怕首全款只有男方,哪怕大部分由婚後支付,都不影響其屬性。
B. 結婚前用女朋友的名字買房子辦的貸款,付的首付,我拿的錢但是用的她的名字,現在要離婚了,這房子怎麼分
現在對婚前財產的范疇規定很明確,向你這種情況,此套房產應該是被認定為你前妻的婚前個人財產,正常程序走,應該是歸她所有。
但正如三樓所說,你和她在這套房產上基本不屬於婚後產權共同所有關系,而是你倆之間的債權關系,在你保留一直以來的還款記錄(或證明)的情況下,你可以要求她歸還你之前所支付的首付和月供。
C. 婚前用女方的名字貸款並買房,但首期付款是男方轉賬給女方的錢,婚後是男方工資卡轉賬給女方貸款銀行還貸
你付了首期跟還貸,建議保存憑證,房屋分配最多是一人一半,因為房子的產權是女方的名字。
D. 婚前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貸款可以沒有女方么
當然不可以了
合同上有名字了
就去不了了,除非再轉讓。
E. 婚前以女方的名義貸款買房,男方付的首付,離婚後房子是誰的
離婚後房產是女方的,但是你可以主張男方付款部分的權力。就是離婚後你可以要回首付,及在還款時能證明是男方付的貸款部分房款。
F. 婚前買的房子用女方的名義貸的款,婚後男方要求加名字,如果以後離婚貸款又由誰來還,是夫妻雙方一起還,
您是不思勝,先慮敗。您的想法我先否定一下,正解應該是好好的愛妻子,因為愛情兩人走到一起,三生有緣。經營好家庭,莫想什麼離婚的事。男人在家庭中要勇挑家庭重擔,要給心愛的妻子一世的安全感,房貸是妻子來的,還貸你們一起還,你能力有的話多還點,按我說你本該貸款,可你沒有,而是你的愛人貸的,首先你的舉動就給了她強烈的不安全感,結婚後還在這上面糾結要加上你的名字,這也說明你就是說不加名字你就不想和妻子一起還了,你的妻子會踏實嗎?她絕對是難過的,甚至會對這愛情對這婚姻感到失望,對你失望,好好的過日子吧,就別折騰了,你該全力和妻子一起還貸,承擔做丈夫的責任!讓妻子安心,讓妻子感覺嫁給你是她這輩子最正確的一個選擇!退一萬步講,真要到那一天,房子是共同財產,你的那一份誰也拿不走不是嗎?希望能夠幫助到你,也祝你夫妻能共與一生一世。
G. 婚前貸款買房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婚前貸款買房加女方名字有用,你和女友屬於共有房子,權利同等,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H. 婚前用男方名字貸款買房,婚後還清並用女方名字買房,算第一套房子嗎
按揭算首套房,契稅按照二套房徵收。
銀行認定首套房標準是之前有按揭結清後在辦理按揭貸款屬於首套房,如果沒有結清在辦理按揭貸款算二套房,
房管局認定標準是,只要在本市擁有一套房子,在購買房子就是二套房,以家庭為單位的。如果第一套房子賣了,在購買算首套房。
I. 婚前用女方公積金貸款買房,房子是誰的
婚前購買的房子屬婚前財產。如是女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房產證又是女方的名字應就是女方的財產。如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婚後你們共同還貸,這房產也就有你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