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學貸款幾年內還清
國家助學貸款一般是畢業後6年內還清,可以提前還款,在沒有畢業之前所產生的利息全部是由國家財政補貼的。
B. 大學生貸款要幾年還清
看你跟銀行簽訂合同的具體規定。
一般是畢業以後3年以內
如果你在
學校表現特別優秀
可以免除貸款
C. 國家助學貸款要求是在多少年內還清
國家助學貸款在上學期間沒有利息。畢業後就有利息,還款最長時間15年。
助學貸款還款方法:
一、網上還款流程:
1、登錄「學生在線系統」,查看個人支付寶貸款專用賬戶;
2、用個人支付寶貸款專用賬戶名登錄支付寶網站,對個人支付寶貸款專用賬戶進行
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修改等相關操作,加強賬戶安全性,防止賬戶被盜;
二、個人還款流程:
1、到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心領取還款申請表,填寫清楚;
2、生源地會給一個卡號,到指定銀行打上錢就可以了;
3、每月規定還多少到時候打多少。
D. 助學貸款幾年內還清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貸款經辦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E. 請問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在學生畢業後的第幾年開始算利息,幾年內還清年利率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類型不同分為以下幾個:
1、生源地助學貸款:大學生畢業當年的九月開始計算利息的。
同一般的中長期貸款每月還款不同,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一年還款一次,每年還款時間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後一年結息日是9月20日。生源地貸款利息是以實際天數按年計收年息。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貸款利息是按照央行基準利率計算的,利率不上浮。
2、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跟開始計算日期,與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計算方法及時間相同。
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還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5)大學生貸款多少年還清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F. 生源地助學貸款一共貸了6年,我是三年的大學,畢業之後還款時間還有幾年
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G. 上大學怎麼辦助學貸款貸款要多長時間之內還清
辦理流程
1、 首先由學生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學生在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時,字跡要端正,用藍黑墨水填寫,不得用圓珠筆填寫。內容要填寫齊全,不得漏填。特別要注意身份證號碼、活期存摺號碼,不能填錯。填寫完畢後,在申請人欄簽上自己的名字,並按手印。(申請人簽名時,不能代簽);
2、 申請貨款的學生將需要向銀行提供的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活期存摺復印件,連同填制完畢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交輔導員(見證人);
3、 輔導員(見證人)對學生提供的資料及《申報審批表》進行初審,然後為申請貸款的學生撰寫《品行、學習說明書》,列印出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初審合格的,在《申請審批表》的見證人欄中簽名。輔導員(見證人)要認真審查學生提供的資料、填寫內容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學生品行、學習說明書》必須由輔導員親自撰寫並簽名,不得由學生自己撰寫後,交輔導員簽字;
4、 輔導員將初審後的《申請審批表》及有關資料交學生工作處審查,學生工作處審查合格後,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章,然後交各系輔導員;
5、 各系輔導員將按銀行規定的格式,列印出《國家助學貸款一覽表》,一式三份,並拷盤,連同《申請審批表》及有關資料一起交銀行審查,各系要列印出兩份本系情況介紹,內容主要有專業設置、班級數及學生人數,送交銀行。每個院系具體審查的時間由銀行與學生工作處協商後確定,由學生工作處通知各院系;
6、 銀行審查各系申報的助學貸款期間,各系要派專人負責,協助銀行處理與學生的聯系,回答銀行審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7、 銀行審查完畢後,列印出初審合格的《助學貸款一覽表》,交學校經辦人員,學校組織學生填寫《借款合同》、《借款憑證》;
8、 學校對學生填寫的《借款合同》、《借款憑證》要進行審查,見證人(輔導員)、介紹人(學生工作處)審查完畢並簽名蓋章後,交銀行;
9、 銀行辦理完貸款手續並發放貸款後,將《借款合同》、《借款憑證》退給學校一份,由學校送達給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