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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岳母貸款買房寫了妻子的名字

發布時間:2022-05-22 06:45:31

1. 婚後買房寫老婆的名字 離婚後怎麼分配

這個問題的關鍵要看夫妻婚後買房的出資方是誰,根據出資方的不同房子所有權的歸屬會有所不同。
第一, 夫妻婚後以共同所有的財產出資購買房子,即便房產證上只寫夫妻中一個人的名字,離婚時房子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的所有權也歸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 夫妻婚後買房由一方父母出資付首付,房產證上只寫出資方子女一人的名字,通常應認定是一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的所有權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三, 夫妻婚後買房由雙方父母出資,房產證上只寫一方子女的名字,離婚時該房屋的產權按照夫妻雙方父母各自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總則規定,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
第四 , 夫妻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寫出資人子女一人的名字,應當認為是出資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該房子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2. 婚後買房寫女方名字,共同還貸款,離婚後房子要怎麼分

夫妻二人如果在結婚後買的房子,雖然寫的女方的姓名,但是也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還貸款,離婚後房子也按照共同財產進行配,當然,如果男方願意把房子給女方,也可以放棄自己的財產權利,多照顧女方一些,但是嚴格說共同財產,男方也享有分配財產的權利。

三、在婚姻里,如果因為第三方插足等婚外情,那麼過錯方就可以少分的財產。

現在很多人屬於經濟條件好了,思想就開始犯錯誤,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過錯方被對方抓住了把柄,收集了證據,那麼在財產分配的時候就粘於比較被動的地位,這種情況即便是夫妻共同的財產,可能在財產分配當中也會分得比較少的另一部分,甚至有的還可能會凈身出戶。

3. 請問結婚後買的房子寫老婆的名字是兩人共有的財產嗎

正常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按照均分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也就是說,婚後,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無論登記的是一方名下還是雙方的名字,如果看雙方是否有其它協議存在,如沒有特殊約定,那麼,該房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法院也會按照均分的原則進行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具體如何確定雙方所得的房產份額時,法院也可能會考慮到雙方出資中是否包含個人財產,照顧婦女兒童原則,照顧對家庭貢獻較大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等因素在分割比例上有適當的傾斜。

4. 丈母娘用全款給妻子買房,但是貸款買車婚後還貸,離婚了我能分到房子嗎

你是不能夠分到房子的,如果你想要分到車子的話,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因為這個車子是貸款買的,有利於參與了共同還貸,那麼在離婚的時候,你可以主張自己這方面的權益,房子因為是丈母娘用全款給妻子買的,所以算是他的婚前財產,這樣的婚前財產,你在離婚的時候是不能夠去分配的。

因為房子跟車子比起來房子是大件,一般人都比較重視,就算是你參與了還貸,除非如果離婚時對方還顧念舊情,能夠多補償你一點,你想要分享房子升值後的成果是不太可能的。

5. 婚後買房,房產證只寫了妻子的名字,離婚時怎麼分割

區分情況處理婚後如果用夫妻個人財產購買的,那麼即便登記在任何一方名下,都為一方個人單獨所有財產,即便登記錯誤,也不影響物權所有人的權利行使,錯誤登記的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記的可以進行異議登記,利害關系人可以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天應當向人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否則15天期間經過的,不排除不動產無權處分時善意取得的發生,如果房屋為對方個人財產購買的,離婚後當然無權主張分割,如果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麼房屋為夫妻共同共有,那麼離婚後可以請求分割,一般一人一半的財產份額相關法條引用;第十九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九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6. 岳母交首付購買的房子、寫女兒的名字、離婚後女婿能分得房產嗎

這裡面的核心問題,就在於你們婚後是否還過房貸,如果你們婚後沒有還過房貸,而是有岳父岳母繼續償還房貸,那你們離婚以後,前女婿是沒有任何資格分得這個房產的。但是如果婚後女婿有繳納房貸的證明,按照法律規定女婿是可以分到一部分繳納房貸的金額財產。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父母未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相關法律法規: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7. 婚後買房寫老婆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子,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當地連續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具體年限以當地政策為准),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所佔份額提前定

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8. 婚後買房寫老婆的名字 離婚後怎麼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9. 請問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一定就屬於共同財產,需要分幾種情況考慮:

第一、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房產證只寫一方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兩人共同還貸,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的話,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是產權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財產。

第二、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有: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錢是自己的婚前財產,並且有證據證明資金來源產權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那麼就是其個人財產,否則就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有協議的情況除外。

3、所購房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該不動產則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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