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離婚,房子怎麼分配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把房產證寫兒子兒媳兩個人的名字,可以視為對兒子兒媳的贈與,但是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還房貸部分在男方父母提出證據的情況下,應視為兒子兒媳的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負責償還,離婚時房子產權夫妻各人一半,也就是說房子應該歸男方家庭所有,但應給予女方一定經濟補償。
❷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取得房產證是夫妻兩人的的名字
當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屬於個人財產的,婚前購房以原始購房發票為主,產權證自然也是依據,但是以較早的那個為主,同時以房地局備案為主,那可是最早的,如果想共有財產,需要婚後攜帶結婚證辦理下,把你名字加上就可以了
❸ 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前還清貸款,已拿到房產證,婚後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婚前還清貸款,那麼房子屬於你的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即便結婚後你加入妻子的名字,離婚時妻子也無權分得一半房產。(詳見婚姻法)
❹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如果是全款購房的話,婚後是可以往上加名字的,要是貸款買房的話,只能還完房貸才可以加名字。
❺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辦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法律分析】
1、婚前房產全由一方出資購得。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其父母單獨購得的房產,那麼即便婚後才辦得房產證,那麼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2、按揭買房。只要能證明婚後兩人共同還貸,那麼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婚後仍然是夫妻其中一方還貸,那麼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❻ 老公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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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離婚後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❼ 婚前一人付首付,婚後兩人還貸,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嗎
可以。
簽合同的叫產權人,另外一個叫共有人,不影響以後萬一要分割財產,但是會影響以後房貸,部分銀行房貸不認共有人,只認產權人。
房產證寫兩人名字,視為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分配比例的,將被平分。
產權所有人就是證上這兩個人,跟父母沒有關系,分割時就按男女兩方分割,如果覺得是用了父母的錢可以自己再還給父母,但不是父母參與分割,是夫妻拿到錢後想給父母的話就自己給。
所有款項的來源都沒有證據證明的話,是男女各分一半房產了,有證據證明的會按實際支付比例分配。
❽ 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離婚房產如何分配
其實很多人都想知道,對於女方房產證加名字的事情如何處理,現在普世離婚率這么高,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女方可能就出了個裝修的錢,對於加名字一事,站在對方立場可以理解存有風險,但如果不加名字萬一哪天離婚,難道女方要回娘家跟爸媽住?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女方都會選擇存錢再買一套單身公寓,至少女方在離婚的時候不會因為考慮到沒住處而猶豫,至少女方不想搭夥過日子的時候想離就離,那麼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之後房產該如何分配呢?
二,夫妻雙方很有必要在結婚前做一個財產公證。雖然有些人比較排斥婚前財產公證,認為這樣有傷夫妻和氣,但我覺得婚前做一個財產公證是很有必要的,也可以省去很多麻煩,假如某一天你們的婚姻真的走到了盡頭,也能公事公辦,不用去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