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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婚前貸款買房要賠償2份

發布時間:2021-12-01 17:13:24

❶ 夫妻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這個房子該怎麼算

按房產證的名字確定歸屬,如果是共同財產買房,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個的名字,中外方需要提供證據才能分割房產。

夫妻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這個房子會按照房產證的名字來確定房產的歸屬,特別是買房時,是一方婚前財產購房並辦理按揭,另一方在離婚時沒有分割房子的權利。婚前用共同財產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按房產證的名字來確定歸屬,如果想分割房產就要提供共同財產的證據。

三、離婚後房子分割要考慮子女

夫妻婚前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屬不但要考慮男女雙方還要考慮雙方子女,多數時候是雙方協商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訴,申請法院依據法律對財產進行公證的分割,法院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以及無過錯方等多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公正判決。

❷ 婚前一起貸款買房,離婚後會不會雙方共同承擔

1、對於提問的回答。
這個要看離婚時關於此房是否參與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如果參與了,那麼雙方就應在離婚時約定(或者法院判決)關於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和債務的承擔,離婚後按約定(或判決)執行就可以。
如果沒有作為共同財產參與分配,那麼離婚後雙方將承擔結婚前貸款時的同樣義務。
2、關於補充提問的回答:
如果是婚後(不是婚前!)雙方一起貸款買房,房產證無論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女方不要房子,但並沒有在離婚協議書上提到這條而且以後也沒有就此另外協商或者訴訟的話,女方需要繼續承擔貸款時的同樣義務。
這是因為銀行貸款的還款義務在貸款人發生法定變化前(比如協議離婚並辦理有關該房歸屬變動手續),貸款人應繼續承擔還款義務的。

❸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怎麼算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

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大連律師:網頁鏈接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❹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應如何分配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離婚後可按房子的價值減掉婚前買房的已付金額,剩餘的一人一半

❺ 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計算方式

婚前買房房產是一方貸款付首付買房屬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歸買房方所有,另一方婚後償還貸款由買房方補償,如果婚前買房雙方有共同出資付首付貸款買房證據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則平分房產。

❻ 新婚姻法婚前買房離婚賠償問題

婚前按揭購房,離婚時該房產可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法院可判決歸登記一方,未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增值財產,由不動產登記一方給予另一方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❼ 我自己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使用自己的公積金還貸。離婚的時候需要給對方補償嗎

雖然說自己婚前貸款買房子,結婚之後用自己公積金還貸,結婚登記就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關系,如果婚前有財產供證,房子財產屬於婚前自己財產.如果沒有供證,以持證人房產證明時間與結婚登記時間相比,判斷婚前婚後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如果婚前財產,婚後還貸款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對方不需要補償,如果婚後共同財產,離婚要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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