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主貸款人可以變更嗎
不能變更的!
『貳』 離婚後公積金還款人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符合變更借款人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攜帶以下申請資料到原貸款銀行進行申請。
1、個人基本資料:原借款人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或加蓋民政部門印章的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四份;證明申請人享有房產受讓權的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或調解書或加蓋民政部門章的協議書及復印件四份。
2、申請人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四份;申請人本市戶口簿或藍印戶口簿或暫住證及復印件二份;申請人住房公積金龍卡;申請人正楷人名章。
3、貸款資料:申請人提供原借貸合同。
4、信用資料:申請人及更名後的人應在貸款銀行當面簽訂《同意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及住房公積金情況聲明》二份。
5、擔保資料:原借貸合同為保證擔保方式的,申請人提供原抵押合同。
6、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叄』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貸人可以變更嗎
房貸還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換,就得跟第一次辦理貸款時的手續一樣,需要將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給銀行申請貸款,並且在此之前還得把銀行欠款先全部還清。
才有可能再貸出來。除非是夫妻之間或者離異的情況下,部分銀行是可以辦理更改房貸還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續費。
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一)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離婚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變更主貸人擴展閱讀: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肆』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貸人可以變更嗎
因借款人離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變更借款人的,可以變更借款人。由新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伍』 離婚後按揭房貸款人如何變更
不能。你們離不離婚與銀行無關,即使離婚,你們雙方仍然對該筆帶框承擔連帶責任,至於你們兩人之間怎麼劃分責任這是你們兩人的事情,不能對抗第三人。
『陸』 離婚了,主貸人可以更改嗎
房貸還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換,就得跟第一次辦理貸款時的手續一樣,需要將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給銀行申請貸款,並且在此之前還得把銀行欠款先全部還清,才有可能再貸出來。除非是夫妻之間或者離異的情況下,部分銀行是可以辦理更改房貸還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續費。
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一)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柒』 離婚後房子主貸人可以變更嗎
一般離婚前夫妻雙方都是共同房屋貸款的債務人,根據雙方與銀行的協議,該貸款由雙方共同償還。但是離婚後,房屋常常被約定產權歸屬一方,貸款由一方償還,這種約定對雙方來說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對抗銀行,也就是說銀行依然可以要求雙方共同償還貸款,這種情況下,如果要產權變更,必須要徵得銀行的同意,銀行可能會要求房屋的產權人提供可信賴的擔保,方可進行產權變更手續。所以你可向銀行提供新的擔保,以徵得銀行的同意。
『捌』 離婚後,房產房貸歸男方所有,女方怎樣變更貸款中的共同還款人
住房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夫妻倆。
離異的話,是不能變更住房產權所有人姓名的,也不能去變更還貸人姓名!
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信息,只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信息即可。
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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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房屋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買房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4、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貸款申請人在提出公積金購房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一般要求申請人沒有較大的貸款在身,例如尚未償還完畢的住房商貸、汽車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