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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貸款現在離婚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1-12-01 12:37:29

Ⅰ 老公向銀行貸款老婆也簽字了,現在要離婚怎麼離

首先對於銀行的貸款,他是用於和他朋友開公司,不能證明該貸款並是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對方個人債務,你無需承擔。但是你最好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公司章程、你丈夫貸款用於公司的銀行轉賬記錄等其他證據。
夫妻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和他有夫妻財產協議,或者你有證據能夠證明他拿走的這筆錢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且還要提供證明證明他確實是從你手上拿走7W多,當然了58000的借條也可以作為證據。但是你和他有財產協議嗎?你有證據證明這錢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嗎?沒有的話恐怕難以主張返還。

Ⅱ 丈夫用我的名義貸款後,要離婚,我該怎麼辦

貸款用途很重要!幹嘛用了,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屬於共同債務!離婚你就寫進離婚協議,要求各償還一半就行了!

Ⅲ 老公以我的名義貸款了現在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
婚內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可以證明該貸款僅用於其中的一方)。離婚時,可以約定該債務由誰承擔,如果不能協商,法院判決的話,很可能算為夫妻共同債務,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我拿老公身份證去貸款了離婚怎麼辦

你是說你們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判決結果沒有出來。丈夫拿你的身份證貸款,你無責任,你可以到銀行說明情況,你們目前在法院起訴離婚,沒有共同貸款的意願。你把你的身份證要過來自己保存。
如有疑問追問,如滿意記得採納,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可點我名字向我求助
答題不易,
如果沒有回答完全,請您諒解,

請採納最快回答的正確答案!!謝謝!

Ⅳ 我幫老公貸款做生意現在我想離婚貸款怎麼辦

就你說的情況需要確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你無需承擔,如果是 共同債務你需要承擔。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 案件法律適用的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Ⅵ 我老公用我的身份證貸款,現在我要離婚他不還錢怎麼辦

用你的身份證貸款,法律上當然是你來還。如果貸款時是雙方同時進行的,離婚在財產分割時,債務也是同時分割的。找律師問清楚吧,不要貿然行事。

Ⅶ 婚後男方貸款,離婚的時候怎麼辦

婚後男方貸款,一般情況下,離婚時為夫妻共同債務。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7)老公的貸款現在離婚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後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後的共同債務。

具體情形如:

(1)離婚時雙方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所負債務作出處理,離婚後債權人主張權利的;

(2)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雖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但離婚後債權人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的;

(3)離婚後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財產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共同委託的評估費、鑒定費、過戶費等財產處理費;

(4)因撫養子女或行使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權益所致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8條規定: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Ⅷ 結婚後老公用我的身份證貸款現在離婚了怎麼辦理

離婚前,經過你本人同意,協同來貸的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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