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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簽訂貸款合同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2021-05-10 01:13:29

『壹』 通過中介買二手房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通過中介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盡量選擇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更有保障。如能注意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1)二手房簽訂貸款合同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二手房合同引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二手房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二手房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准。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對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

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貳』 大家簽訂二手房按揭貸款合同要注意什麼問

二手房按揭貸款合同應注意: 1、購房人決定簽約之前,應了解開發商指定的合作銀行,咨詢自己是否滿足辦理貸款的條件。 以免盲目簽約後貸款不能獲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難。 2、買賣雙方都需要帶上基本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叄』 下大家簽訂二手房按揭貸款合同要注意什麼問題

1、明確約定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明確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明確約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明確約定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明確約定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明確約定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在一般情況下,借款方和貸款方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為一個統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肆』 二手房買賣公積金貸款合同賣方的注意事項和風險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4、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5、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6、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購房者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7、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後,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體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8、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列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伍』 二手房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有哪些

二手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對買房人來說是有極大風險的。房主可能將房產證進行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權共有好多個,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房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房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因此「信一天」市場人士認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委託信譽好、專業強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來驗證買賣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
2.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
在簽定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正式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還有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負責。
從現行稅收政策來看,房產買賣過程中歸房主交納的稅費為: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歸客戶交納的稅費為:契稅,土地出讓金,印花稅(與房主各交一半)。
3.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
簽定此條款時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定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應寫得毫無異議。
4.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在二手房買賣案例中存在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卻因為批貸不成而導致交易失敗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業主應盡早對客戶是否能被批貸進行確認。
5.過戶時間要明確
過戶時間要明確,買房人最在乎的莫過於什麼時間房屋最終屬於我,因此約定過戶時間是合同中較重要的條款之一,買方需慎重和簽訂准確的時限。
6.物業交割要清楚
在簽定買賣合同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物業交割階段,付加條款里一定要約定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應該要到原房主所在單位改簽協議內容,而買方需改簽協議時賣方應做出的配合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註明,從而達到維護買方利益的目的。

『陸』 二手房銀行貸款面簽的流程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二手房按揭需要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面簽前要注意很多事項,等這些都確定完成後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注意事項:房屋的地址、樓層、面積、戶型、物業費、產權、手續、交易方式、合同主體等,這些都關繫到當事人的利益。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寫清房屋的具體情況,如地址、面積、樓層等。對於房屋實際面積與產權證上註明的面積不符的(如測繪的誤差、某些贈送面積等),應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清楚是以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還是雙方重新測繪面積。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首先要看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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