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用房產做抵押,但是房產產權屬男方,女方要承擔共同借款嗎
第一,貸款時候女方是否簽字。第二,貸款用途是什麼,這樣都影響女方是否還款
2. 新婚姻法規定,男方買的房只付了首付,那麼婚後用男方收入還房貸,女方的收入用來養家,如果離婚了,女方
能拿到,婚後的收入還房貸,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婚前首付歸男了,婚後的房產平分。也可以按比例分割。
3. 婚前用男方名字貸款買房,婚後還清並用女方名字買房,算第一套房子嗎
按揭算首套房,契稅按照二套房徵收。
銀行認定首套房標準是之前有按揭結清後在辦理按揭貸款屬於首套房,如果沒有結清在辦理按揭貸款算二套房,
房管局認定標準是,只要在本市擁有一套房子,在購買房子就是二套房,以家庭為單位的。如果第一套房子賣了,在購買算首套房。
4. 婚後男方買房還貸款,房產證上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女方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或者做什麼准備嗎
婚後男方買房還貸,房產證上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女方需要和男方一起辦理這些手續 ,帶本人的身份證。戶口及你們的結婚證,婚後買房即使是男方自己出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還代即使是男方自己還,但女方也掙錢。一起養家 ,所以財產是夫妻共同的,即使房產證不寫上妻子的名字, 房產也是屬於你們兩個人的 辦理貸款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參與 。
5. 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男方的工資用來還房貸,女方的工資用於兩人的日常生活開銷,這個房子算誰的
算是男方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夫妻一方所有,並且婚前個人財產並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然而如果在婚後夫妻共同償還了購房貸款,在離婚時該房屋能否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或部分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判歸一方所有。筆者認為,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6. 婚後男方付了首付每月還貸款,買房子寫的女方名字,但是每個月的貸款是男方還的,假如離婚了怎麼辦
婚後買的無論誰付錢,寫誰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了按共同財產分割
7. 新婚姻法出台後,男方婚後幫女方家庭還房貸的問題
你好,按你所說,你還的房貸有兩個財產標的。你「老婆父親」的那套是你岳父的個人財產,你幫他房貸一般認定為你對他的贈與,不過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出資的話,可以主張是對你岳父的責權。
你老婆的那套如果是婚前購買的話,就是你老婆的個人財產,你在婚後幫他還貸,按照《婚姻法》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估計你是以自己的工資或者生產經營收益支付的,所以認定為你們用共同財產還貸。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一般把房子判決歸你老婆,由他給你一定補償。
8. 婚後買房,由男方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在女方名下嗎
如果女方有還貸款的證明,離婚時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如果沒有,就不能。如果女方是想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辦理
9. 女方婚前買了房有房貸,婚後男方買房可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貸款只要沒有使用過都是可以的,詳細建議你咨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
10. 婚後男方買房還貸款,房產證上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女方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或者做什麼准備嗎
只需要和你一起帶上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據、pos單,到時候開發商組織和銀行見面你們就只需要簽字蓋指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