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購房還貸算雙方嗎
婚後買房子,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當地連續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具體年限以當地政策為准),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所佔份額提前定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貳』 婚後買房女方竟然不願一起還房貸,正常嗎
太正常了,現在女的都太傻,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也要還貸款,只要是婚後還的貸款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所以只要領證的時候,房子的款沒付清。結婚後,男的用結婚後的錢還的貸款就應該算共同財產分割,但是房子確實跟女方沒關系了。都說女的賊,女權主義什麼的,女的正常自我保護有錯,都說什麼為了離婚去的,誰有病非要結婚再離婚,變成二婚的,三婚的,人家又沒去謀劃你的家產。這些不過是男女的自我防衛而已,說女的女權的,難道只有男權就不讓說了,如果你不男權,為什麼不寫上女的名字,你結婚了,不是要共同分擔嗎,難道只有債務負擔要分擔,你有的東西也不需要共享嗎,既然不要共享,別人掙的錢為什麼要跟你分享。你懂得自我保護,就不允許別人自我保護嗎?
多少的男的離了婚不要孩子不要妻兒的,多了去了……不服來戰……
『叄』 婚後貸款買房
個人認為婚後貨款買房,而且貸房款是夫妻共同償還的,房產證上就應該寫上夫妻共同的名字,這樣才公平,而不是只寫一方的名字
『肆』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不想讓老婆和我一起還貸款,怎麼辦
你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不想讓老婆和你一起還貸款。你如果自己有能力還貸款,你老婆一定是很高興的事。但是,依據法律規定,在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誰還的貸款,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們夫妻之間有個書面約定,在約定中寫明你婚後還貸款的房子屬於你個人財產。這樣一寫的話,可能會讓妻子覺得你是個不想與她過一輩子的人。
『伍』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婚後貸款不還銀行能拍賣抵押房嗎
誰跟銀行簽定的貸款協議銀行找誰還,超過6個月仍未還月供,銀行有權拍賣房產,拍賣房產所得不管多少銀行全部所有,產權人在房屋進入拍賣程序後無權干涉也無權所得拍賣款。在你跟銀行簽定的貸款合同里都有。有居住情況的法院會通知你在限定時間里退出。
所以見意還是不要斷供,這樣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陸』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男方還不上,不還,那責任會不會連累女方
婚前買房,首付部分是男方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女方有權分得。
那債務也是一樣的。要是還不上,銀行催款,那和你是沒有關系的,因為在銀行登記借款人是男方,而且還有單身證明。所以銀行方面、信用方面不會連累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