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怎麼才可以申請成功
你好!現在上海已暫停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了。
❷ 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
不可以。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1.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3.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❸ 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能貸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能用來裝修使用的。在遼寧盤錦公積金貸款原則上用於購買在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修建的,並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所購住房土地用途應為住宅用地。公積金貸款所購住房類型分為:商品房和再交易房;商品房包括期房和存量房。
1、期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在盤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的住房。
2、存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完成商品房現售備案且在盤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的住房。
3、再交易房:簡稱「二手房」。即已取得房屋產權權屬證書,具有完全處置權利且可在當地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買賣過戶及抵押登記的住房。
(3)宿州市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申請再交易房(二手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加所購住房樓齡不超過30年。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月工資基數的60%。月工資基數的認定:
1、本市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含遼河油田),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的繳存基數為准,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含遼河油田)以異地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為准。
2、共同申請人無公積金賬戶或公積金賬戶欠繳的,月工資基數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❹ 公積金裝修貸款怎麼辦理 裝修貸款額度是多少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❺ 公積金貸款裝修怎麼貸
1、公積金裝修貸款的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公積金裝修貸款的申請人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4-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❻ 最新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政策
公積金裝修貸款是使用公積金貸款用於房屋裝修,享用公積金貸款利率的一種貸款產品,申請條件:
(1)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2)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非農業);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須是大(裝)修住房的產權人,與正規的裝修公司簽訂工程實施合同;
(5)借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直系血親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參與公積貸款額度計算。
(6)抵押物為借款人實施個人大(裝)修的自住住房,並擁有個人完全產權。
❼ 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能貸多少
當然可以!為樓主推薦兩種貸款:公積金貸款與住房裝修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