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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論文

發布時間:2022-05-21 05:24:44

『壹』 如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在解決就業、增加稅收、經濟增長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小微企業融資難卻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期,小微企業融資難上加難,破解這個難題迫在眉睫。
一、小微企業融資難
一是小微企業和銀行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銀行難以了解小微企業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難以真實把握小微企業的信用狀況和履約狀況,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被拒的比例較高。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形勢下,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弱的特點暴露無遺,普遍經營不景氣,使銀行望而卻步。
二是缺少致力於小微企業服務的專門的金融機構和服務機構。目前專門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銀行機構數量有限,缺少統一的小微企業服務管理機構,例如小微企業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服務平台等。
三是各家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門檻較高,很多小微企業在成立年限、持續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信用記錄等方面達不到銀行的准入標准。
四是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難。部分符合銀行准入門檻的小微企業中,卻提供不出合格有效的擔保。由於小微企業自身風險高,符合擔保條件的大企業輕易不願為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很多小企業的評級達不到擔保資格,無法擔保;有的小微企業即使有房產,卻是小產權房,或者長期辦理不了房產證、土地證的資產,都是銀行無法接受的不合格的抵押品。小微企業在無法取得有效保證、抵押的基礎上只能求助於擔保公司,而擔保公司對小微企業提供擔保也比較謹慎,反擔保措施比較苛刻。
五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銀行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普遍上浮,擔保公司收費水平也相對較高,除了要收取貸款企業20%左右的保證金外,還要收取擔保金額3%左右的擔保費,使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提高。
六是小微企業信用文化缺失,整體信用水平較差。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要遠遠高於大型企業。小微企業逃廢債務使得銀行加強對小微貸款發放的審核。雖然小微企業中也有很多信用等級較好的企業,但是小微企業整體的信用文化的缺失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小微企業融資難與小微企業自身特點息息相關,如小微企業規模小,管理水平有限,尤其是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報表不真實、不透明,甚至沒有財務報表,生命周期短,缺少可用於抵押擔保的資產,整體信用水平不高等。
小微企業融資難也與銀行從業人員畏責畏難的思想有關。由於以往年度銀行業小微企業不良率較高,銀行從業人員普遍對做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心有餘悸,擔心不良發生後追責,造成不願做小微企業業務、不敢做小微企業業務從而導致不會做小微企業業務的狀況。在經濟下行期,有的銀行對小微企業業務採取退出策略,少做、不做小微企業業務,將主要精力放在其他業務上。
除此之外,對小微企業的發展也缺乏法律和法規的保障。在轉型發展、產業升級的形勢下,在清理高耗能、高污染、淘汰落後產能的今天,一些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粗放經營的小微企業成為被治理整頓的對象。民間融資混亂等一些外部原因都加劇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難。
三、要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銀行、企業共同努力。
政府要真抓實干辦實事,在稅收優惠、財政支持等方面做大文章。一是要在稅收方面進一步優惠,減輕小微企業負擔。二是要搭建政府、銀行、企業合作融資平台,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幫助更多小微企業獲得貸款。要減少財政直接補貼少數企業,加大與銀行合作「助保貸」的力度,將政府資金、政府公信力和約束力結合在一起,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三是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充分發揮融資中介服務機構作用,完善和強化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培養專業化服務機構。四是推進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積極組建政府性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機構,積極為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搭建增信平台,進一步簡化擔保手續,減低企業融資的成本。五是規劃小微企業發展,完善小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
金融機構要轉變觀念,不斷創新,加強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一是改進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模式。要完善以客戶群為主要對象的營銷模式,大力發展商業圈融資、產業鏈融資、企業群融資,避免單打獨斗,散單經營,提高小企業貸款覆蓋率。二是加快創新,包括管理創新、制度創新、流程創新、產品創新,滿足各類客戶群的融資需求。三是建立健全為小微企業客戶服務的體系,積極打造小微企業專業支行。要加強渠道建設,發揮網點優勢,提高網點開辦小微企業業務的比率。要依託網路平台,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網上銀行貸款服務,提升客戶體驗度。四是注重加強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流程建設,打造專業專注的、高效的小微企業信貸流程。五是加強服務小微企業的客戶經理隊伍建設,加強培訓和績效考核,充分發揮客戶經理的作用。

小微企業要強素質、練內功、講誠信。一是小微企業要加強自身的素質,努力提高企業自身的管理能力,加強自身的融資能力。二是要建立規范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增加其財務報表真實性、可靠性和透明度。三是要規范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要杜絕資金的浪費和損失,加強存貨的管理,避免過多的資金佔用在存貨上,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保證企業擁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四是要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要利用市場機制選拔和聘用高素質管理人才,學習先進的管理和經營理念。要重視人才培養,為企業員工提供全面發展的條件和機會,以此來吸引優秀人才,增強企業管理團隊水平。五是要強化信用建設,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社會責任感,樹立誠實守信的良好企業形象。

『貳』 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有關補充措施的安排意見是什麼

為實現2016年濱海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再增加30%的目標奠定基礎,強調要用好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有關補充措施》(以下簡稱「新十條」),濱海新區以2015年新區中小微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工作的政策體系為依託,結合各功能區、街鎮區域和產業發展實際,引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發力,服務重點領域和產業,特擬定濱海新區落實「新十條」的初步意見,簡稱「新區十條」,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利用融資租賃資源。發揮新區融資租賃行業政策高地優勢,利用新區單獨設立的小微企業融資風險補償金,與市租賃協會及相關融資租賃公司合作,探索開展固定資產售後回租、廠商租賃、PPP項目融資等業務,幫助小微企業融資。
二是精準扶持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公司。進一步優化《天津市濱海新區小微企業融資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津濱政辦發〔2015〕38號)文件,建立扶持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等現代服務業的政策體系和扶持辦法,對為區內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采購區內中小微企業生產的設備產品作為租賃物等,根據業務規模給予相應補貼。
三是發揮融資擔保作用。將符合條件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業務納入到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補償范圍;推動新區及各功能區國有擔保機構增加註冊資本,增強代償能力;與國內大型融資擔保公司合作,支持新區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四是提升融資擔保能力。推動新區范圍內擔保能力較強、資質較好的擔保公司,申請獲得再擔保公司資質,對新區融資性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增強為新區中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能力。
五是鼓勵產品服務創新。針對新區產業結構及融資需求特點,會同人民銀行濱海新區中心支行和濱海銀監分局,推動轄區內金融機構創新融資產品,改進融資流程,提供便捷服務,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六是運用信用保險平台。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合作,支持出口型企業擴大出口,探索建立濱海新區小微企業融資暨風險保障平台,同時做好加強風險保障和提供融資便利。
七是建立區域倒貸資金池。新區本級和開發區、保稅區等七個功能區共設一個資金池,金額不低於5億元,委託專業基金管理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用於新區企業償債過橋、風險緩釋和提前補償。
八是建立獎勵激勵機制。每半年對新增信貸投放新區前10位的金融機構和對中小微企業累計信貸投放相對較多的10家金融機構(按大、中、小型機構分類擇優選取)給予通報表揚和定額獎勵;對貸款累計投放金額及有融資需求企業占注冊企業比重最高的前3位的功能區和前6位的街鎮,給予通報表揚。
九是建立「互聯網+政企信息橋」微型服務平台。為拓寬服務企業渠道,以濱海新區金融服務網為依託,建立APP手機客戶端,解決新區中小企業和各金融機構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一定程度上為信貸配給提供便利條件。
十是加強信用環境建設。建立維護金融債權打擊逃廢債工作制度,由區公安局牽頭,區金融局、區法院、區市場監管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人民銀行濱海新區中心支行、濱海銀監分局等部門實施。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通過關聯企業挪用信貸資金、財務數據造假等的不良貸款主體加大打擊力度,加快司法受理和審理時效,營造良好金融生態,切實維護新區金融安全穩定。

『叄』 小微企業貸款拓展難點及對策論文怎麼寫

小微企業貸款拓展難點及對策的
什麼時間要的論文
初稿還是終稿
多少字。

『肆』 劉光溪:發展小金融 鑄就大事業

劉光溪:發展小金融 鑄就大事業
—雲南大力發展小微金融的重要意義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金融業發展如同繽彩紛呈的生物界一樣,是一個分層有序的發展格局,以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發達國家金融體系既有大型金融控股集團,也有中型地方性金融機構,但更多的是數量上占優的小微金融組織。大型金融集團主要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滿足國家對外發展戰略的需要。地方性金融機構主要在州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小微金融組織主要對社區、農戶和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經濟薄弱領域和落後地區的開發。這些金融體系如同一個完整生態系統,形成不同的自然分工,充分發揮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成為工業化進程的重要推手。發達國家金融服務體系形成這樣一個有機統一體,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工業化進程中長期實踐積累所形成的結果。新興市場國家的工業化進程毫無疑問借鑒了這樣有效的金融發展模式,迅速地推動了資本積累與積聚,在較短時間里完成了工業化。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發展中的大國,如果要想縮短工業化進程,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業發展經驗,可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攻效。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形成以國有大中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大金融體系,並沒有改變大一統金融體制下金融資源上沉和上移的狀況,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區域二元金融和城鄉二元金融成為必然。金融是經濟騰飛的引擎,中國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就必須打破大金融體系一統天下的現狀,在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大力培育適合於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小微金融,形成分層有序、分工互補的現代金融體系,既支持大項目大投資的建設,也支持三農經濟、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才能加速推進貧困地區的現代化進程。為此,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小金融機構發展,建立有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機制」,黨的十八大報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等多次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小微型金融機構,形成小金融大經濟,小金融大產業,小金融大事業,小金融大發展和小金融大世界的發展格局。
一、小微金融所蘊含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內涵
國家高度重視小微金融的發展,主要是現有大金融體系導致經濟薄弱領域和經濟落後地區金融服務空心化,嚴重地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大力培育村鎮銀行、小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農村合作銀行及私募股權基金等小微金融,促進當地經濟開發與開放,成為這些地區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的重要選擇。
(一)小微金融是一種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
小微金融主要誕生在農村地區、落後地區以及其它金融服務薄弱領域。這些區域的貨幣化、商業化和市場化程度雖然較低,但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經濟金融剩餘,為各種小微金融的誕生提供了前提條件。同時,這些區域普遍處於經濟起飛的前期階段和准備階段,需要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才能加速資本與財富的積累。小微金融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根據市場需求自發產生的民間金融,它的出現較好地彌補了這些區域大中金融普遍缺乏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主要體現出草根性、基層性和內生性的信用本質,是金融發展的原生態模式。
(二)小微金融大多是一種關系型融資模式
經濟薄弱區域的客戶零星分散或者規模較小,信用信息分散且流動相對滯後,總體資金需求量較大,但數量分散,需要大量小額、流動性較高的金融服務,這無疑加大了大中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在金融資源稀缺的條件下,大多數大中金融機構並不對這些區域提供金融服務,僅僅是象徵性履行一定社會責任。小微金融作為一種誕生於當地、發展立足於當地的金融機構,經營規模相對較小,所能承受的風險也較低,但具有機動靈活的經營特點,很容易與農戶、中小微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這是一種基於信譽、血緣、地緣、友緣的關系型融資,主要是長期與當地借款人合作,建立起一種相互信任、相互了解關系,從而能夠准確判斷這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能力,提供無抵押、無擔保信用融資,有效地解決了經濟金融薄弱區域信貸市場上由於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信貸配給,成為這些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手。
(三)小微金融是金融市場化最徹底領域
經濟薄弱區域既是大中金融機構不願意或者不可能提供的服務對象,更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鞭長莫及的地區。這些區域所誕生的小微金融機構以各種身份從事信用融資活動,不存在國家統一的監管限制,市場准入門檻較低或者根本不存在市場准入限制,主要是根據市場需求成立不同的金融組織,設計出不同的金融產品,資金成本借貸雙方自主決定,融資模式和服務方式根據借貸雙方需要自行設計,滿足不同融資對象的差異化金融服務需求。小微金融經營活動真正體現了金融運行的基本規律,即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市場原則,成為我國金融市場化最直接、最徹底的區域。這些區域雖然普遍存在高利貸融資現象,產生了一定金融風險,但主要是信用資金極度匱乏所造成。只有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區域所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四)小微金融是現代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完整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如同有機統一的生物系統,形成不同自然分工,滿足不同融資主體的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大金融主要為大項目、大投資和大企業服務,小微金融主要為經濟薄弱區域和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在大多數小微企業成長過程中,其孵化早期融資主要依賴於小微金融機構如私募股權、互聯互保、擔保公司、互助性資金等提供金融支持。即使當小微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後,大多數主要從中小銀行機構獲得資金支持。這主要是信貸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大中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不符合其規模經營的特點,需要耗費大量的成本,並不一定獲得較好收益。相反地,小微金融作為一種誕生於當地的內生性金融組織,長期與當地客戶建立合作關系,成為企業孵化階段和成長早期階段最主要的資金支持者,是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五)小微金融是普惠金融的主要載體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是形成國有大金融的發展格局。這是兩方面原因所造成,一是我國經濟體制是在高度集中計劃經濟體制上進行漸近式改革,特別是在金融領域,主要堅持了風險優先的監管原則,認為金融風險的出現主要來自民間、民營金融機構,從而嚴格限制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二是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起飛的前期階段,需要在較短時間里聚積一定的經濟金融剩餘,建立強大的民族大工業,這必然導致經濟金融二元結構。結果,這種制度安排造成經濟落後區域普遍存在較為嚴重的金融壓抑,國家通過金融管制嚴格限制民間金融的發展。這種扭曲的制度安排導致地下金融、灰色金融普遍存在,滿足經濟薄弱區域的金融服務需求。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人們逐步加深了對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本質認識,引導這些民間金融規范化、陽光化經營,建立各種類型的小微金融機構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小微金融因此成為普惠金融的主要載體,是進一步釋放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紅利。
二、現階段大力發展小微金融意義重大
小微金融具有大型金融所不具備的優勢,成為當前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國家近年來也出台了許多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小微金融的發展。地方政府試點各類小微金融機構,並通過稅收優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小微金融機構發展,主要是由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亟需小微金融提供服務。
(一)發展小微金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生性需求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進入了工業化半道爬坡的「十字路口」,發達地區進入了工業化中後期階段,其它地區普遍進入了工業化前期階段。這是大力推進工業化進程的攻堅期和關鍵期,國家為此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這意味著未來10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階段,既需要大金融推動大投資和大開發,促進大發展和大開放,更需要充分發揮小微金融的特點和特色,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促進這些地區的企業轉制、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誕生了各種各樣的金融服務需求,成為小微金融發展重要契機,主要是與現有大金融體系,共同形成一種分層有序的金融發展態勢,合力推進小康社會的建設。
(二)發展小微金融是消除區域生產力不平衡關鍵環節
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小康社會加快推進階段,並沒有改變近百年來所形成的二元經濟發展現狀。東部與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存在嚴重的區域生產力不平衡。如果不改變這種區域生產力不平衡發展的現狀,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必定落空,同時也會加大各種社會矛盾,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構成嚴重的威脅。中國要消除區域生產力不平衡,關鍵是如何加快經濟薄弱地區的發展,徹底改變二元經濟和二元金融狀況。這些區域的大金融體系作為一種外來式的金融組織,主要是為當地信用資金外流提供便利化,加劇了這些區域貧困循環累積馬態效應的形成,進一步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要加快推進這些區域的經濟發展,首要任務是大力發展各種內生性的小微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配置作用,形成一定資本積累的擴散效應,才能逐步改變落後地區生產力不發達現狀,縮短與發達地區生產力的差距。
(三)發展小微金融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實現經濟升級的重要力量
中國經濟發展所取得輝煌成就,主要得益於改革開放以來對大一統金融體制的改革,形成以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機構為主體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這些全國性金融組織充分地發揮了資金積聚和資金調劑的資源配置功能,為農村經濟金融剩餘反哺城市、西部經濟金融剩餘反哺東部提供了便利條件,迅速地促進了這些區域的資本和財富的集中,在較短時間成長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這樣大金融體系主要為大中城市、發達地區提供金融服務,加劇了落後地區、農村地區信用資金的流出,進一步導致區域生產力不平衡發展。在商業化經營的前提條件下,國家強制要求大型金融機構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金融服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這從制度安排上需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大力發展各種政策性或者商業性的小微金融機構,與大型金融形成分工不同、相互補充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滿足經濟薄弱區域所產生的金融服務需求,解決經濟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四)發展小微金融是實現金融改革紅利的重點領域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集中在橫向層面,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這些部門通過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對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的金融資源進行控制。這種金融制度安排不僅造成金融資源上移、上浮的發展現狀,更為重要的是造成金融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錯配,難以完全發揮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實體經濟的差異化金融需求,導致經濟運行成本的增加,嚴重地制約了經濟發展的活力與動力。中國經濟發展要想百尺竿頭,需要對這種高度集中的金融體制進行改革,推動金融發展的重心下沉、下移,主要是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小微金融機構,實現供求在市場、定價在市場,調節在市場,讓實體經濟分享到金融體制改革紅利所帶來的實惠。
(五)發展小微金融是縣域經濟和三農經濟發展的重要突破口
縣域經濟、三農經濟是我國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關鍵。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縣域經濟和三農經濟的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這些經濟金融政策主要是在現有的大金融體系下進行安排使用,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實際上並沒有形成一種可持續的長效機制,難以真正解決經濟薄弱區域面臨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對於這些經濟金融薄弱區域,關鍵在於通過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特別是要推動放權讓利的金融體制改革,大力引導民間資金設立各類小微金融機構,形成多層次、適度競爭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滿足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內生性的金融服務需求,解決縣域正規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二元現狀,破解縣域經濟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推動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可持續發展、跨越式發展。
(六)發展小微金融是強化普及金融可獲得性和惠及民生及促進公平的重要動力
中國改革已經步入河中咽喉的深水區,體制不暢機制不靈嚴重製約了市場主體的活力,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進一步完善形成了種種約束。特別是在金融體制領域,其市場化程度遠遠低於實體經濟,主要是延續了大一統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金融發展格局,金融業發展仍然沒有突破姓國姓民、姓公姓私的思想障礙和制度障礙,人為製造了所謂的民間非法集資、非法借貸、非法合會等非正規金融現象。民間資金普遍走入地下、進入所謂的黑色和灰色領域經營。結果,經濟薄弱區域不能與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一樣公平獲得所需要的金融發展資源,而民間資金不能享受真正國民待遇,存在種種歧視性政策,這與外資金融機構享受超國民待遇形成了鮮明對比。打破傳統思想觀念上的認識誤區,合理引導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解決中國現階段經濟薄弱區域融資服務缺失,是惠及民生和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推手,是中國下一階段推進體制改革最大的紅利和動力。
三、雲南現階段迫切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經濟社會實現了較快發展,但普遍落後於東部、中部地區,在西部地區也只是處於中游水平。雲南到2020年要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改變目前二元金融對二元經濟形成的瓶頸制約。
(一)雲南剛進入工業化前期階段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經濟社會發展已經步入了工業化前期階段,這是一個地區經濟起飛的關鍵時期。截至2012年末,雲南經濟總量突破萬億元大關,人均GDP達到3531美元,三次產業結構佔比分別為16%、42.9%和41.1%,城鎮化率為39.31%,經濟貨幣化程度為1.79,經濟對外貿易依存度為12%。上述的各項經濟發展指標表明雲南開始邁入工業化起飛重要階段,這是快速提升現有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經營水平的關鍵時期。金融是經濟騰飛的引擎,雲南現階段發展需要大力發揮金融的功能與作用,特別是要培育各類小微金融組織,彌補現有大金融體系所留下的服務空白,推動經濟薄弱區域的市場化水平,促進市場分工與交換,縮短向現代化社會邁入的進程。
(二)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是我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省份,是沿邊開放開發的重點區域,其獨特的區位優勢與資源優勢在我國對外開放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2011年5月,國家發布雲南橋頭堡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把昆明建設成為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國家提出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主要考慮到雲南是我國經濟欠發達地區,更是金融發展整體落後的區域。雲南要把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轉化成為經濟競爭優勢,需要大力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為打造區域性國際交通大通道、物流大通道、信息大通道和資金結算大通道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為高原特色農業、園區經濟、民營經濟、縣域經濟以及全面推動城鎮化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撐。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作為橋頭堡建設的重要支撐,主要是爭取國家金融政策的優惠傾斜,既要吸引大中金融機構入住雲南,更要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設立各式各樣的小微金融機構,與現有大金融體系形成有效補充,形成一定的金融聚集效應,推動產業與金融有效對接和融合,滿足實體經濟的融資服務需求,共同推進橋頭堡建設,把雲南培育成為中國新的經濟增長極。
(三)雲南長期形成二元金融發展狀態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金融與經濟是共生共榮的關系,雲南經濟社會雖然整體進入了經濟起飛的發展階段,但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經濟和二元金融狀況,進一步加劇了區域內經濟發展不平衡。2012年,昆明、曲靖、玉溪、紅河四州市的GDP、存款和貸款佔全省的比重為51.26%、70%和74%。其中昆明市GDP、貸款佔全省比重分別為24.27%和59%。相比較之下,雲南其它12個州市的存貸比低於65%,其中昭通、版納、紅河的存貨比分別為52%、56%、57%,而昆明市的存貸比高達90%。對縣級銀行資源而言,特別是經濟落後縣份的存貸比長期維持在25%和40%之間。對於這些經濟金融薄弱領域,只有加快發展小微金融,才能從根本上改變二元經濟發展現狀。
(四)雲南近年來小微金融成功實踐為大力發展小微金融提供了經驗
為了改變二元金融對二元經濟所形成的硬約束,雲南近年來積極嘗試發展各類小微金融機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2年末,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484家,股權投資基金類企業174家,村鎮銀行36家,農村合作銀行4家,農村資金互助社超過100家。這些內生性的小微金融機構作為大型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補充,主要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實現了誕生於當地,服務於當地的發展要求。雲南小微金融發展突破了傳統國有金融一統天下的發展局面,大力吸引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合理引導所謂的地下金融、灰色金融向陽光化和規范化經營的轉變,進一步減輕民間金融風險對現有小微金融的沖擊和負面影響,從根本上改變二元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形成的瓶頸制約,為二元經濟向現代一元經濟轉變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
(五)大力培育發展小微金融是雲南深化金融市場導向改革的必然選擇
雲南作為我國欠發達地區,不僅在縱向層面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金融,還在橫斷層面存在更加嚴重的金融壟斷現象。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的存款和貸款佔全省比重超過70%。而令人吃驚的是,這幾家大金融機構恰恰是縣域一級最為主要的金融機構,它們在所謂的商業化和股份制改造的條件下,把資源向昆明地區及其它發達地區集中,農村信用社也存在較為普遍的脫農進城發展趨勢。這無疑加劇了基層金融服務缺失,進一步加大了雲南落後地區與經濟相對發達之間的差距。雲南縣域一級普遍存在大金融體系一統天下的發展格局,如果不打破這種金融壟斷現象,只會加劇區域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因此,因地制宜培育和發展各種小微金融,逐步形成適度競爭的金融市場主體,解決金融資源上沉、上移所導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錯配,為雲南推動地方金融、沿邊金融、跨境金融市場化改革提供經驗借鑒。
四、雲南大力發展小微金融的幾點建議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雲南要實現跨越發展,就必須消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兩文件精神,積極創造條件發展小微金融機構,彌補大中金融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的配置和引導作用,才能實現城鄉和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
(一)從思想上改變金融機構必須國營國有的經營觀念
金融風險的出現與所有制無關,我國金融體制改革要逐步打破國有與民營的分別界限,消除所有制認識誤區在金融領域的負面影響,合理地引導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各種小微金融機構,消除基層金融高度壓抑狀態。
(二)破除政策法律方面的體制機制隱性障礙
國家金融監管部門作為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管理者,需要推動放權讓利的金融體制改革,降低民營金融機構市場准入門檻,特別是要消除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玻璃門與彈簧門現象,完善金融發展的差異化政策,加快推進小微金融管理制度建設,為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銀行、保險和證券等金融機構提供製度支持和保障。
(三)賦予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調控權
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調控權、監管權和發展權,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地方性金融管理部門,填補地方金融監管缺失,有效地對各種小微金融機構進行引導和管理,與國家監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形成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共同推動民營金融機構發展。
(四)地方政府要優化小微金融發展環境
地方政府部門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整合金融信息資源,實現信用信息共享,推進地方信用體系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推動建立小微金融機構運行的監測預警機制,做好融資動態跟蹤,確保小微金融機構穩定運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建立小微金融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小微金融機構經營負擔。制訂小微金融機構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拓寬薄弱領域、薄弱地區的融資渠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對農村地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補貼。
(五)大型金融機構要培育和發展小微金融機構
大型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多年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在內控制度建設、金融人才培訓、信用資金風險控制等方面,對小微金融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幫助,推動小微金融機構規范化經營。與小微金融機構簽訂合作協議,解決因突發性流動性不足而面臨的經營危機。利用資金支付結算網路,幫助小微金融機構支付結算提供便利化服務。利用金融產品創新的經驗,為小微金融機構提供業務指導,避免因經營管理能力不足而導致新的金融風險。
(六)大力培育小微型民營金融機構
一是大力培育和鼓勵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等民營金融機構,在可能情況推動小貸公司能夠享受到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待遇。二是充分利用不同企業組織結構的優點,鼓勵民間資本主發起建立股權多樣化的民營銀行、民營保險等金融組織,引導民間資本陽光化經營,力爭成為全國民營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試點示範區域。三是大力發展資金互助社等小微型金融機構,盡可能引導向社區銀行的方向轉變,增加為「三農」經濟服務的造血功能。四是引導典當等具有抵押融資功能的民營金融機構,探索其轉換成為抵押銀行的新路子,進一步發揮其抵押擔保的融資功能。
(七)進一步加快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農村地區四權抵押試點,構建四權流轉登記、評估、交易的流轉市場,提升農村農戶信用能力,加速農村地區資本的積累。大力發展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推進現代支付系統建設,形成高效的信息支持系統。鼓勵農戶建立專業性小微信用合作社,提升農村地區貨幣化水平,進一步推動農村地區長期投資和資本積累。

『伍』 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金怎麼入賬

摘要 收到撥入的風險補償基金,

『陸』 保險業要著力服務小微企業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是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問題,是新時期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我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全省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鄉繁榮、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全國發達地區相比,我省民營經濟存在起步晚、產業發展層次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供求矛盾較大,制約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創造良好的民間投資環境,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雲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沿邊開發開放戰略、橋頭堡建設和「十二五」規劃實施等重大機遇,堅持「非禁即入」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以擴大民營經濟規模、促進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增投資興產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為重點,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成長力度,不斷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金融環境,實現民營經濟與金融業互促發展。
(二)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要確保全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年增速高於全省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水平,對3000戶優質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其中,省工業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優選2000戶左右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分別組織優選600戶和400戶左右的特色農業、林業產業化小微企業;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實現10戶民營企業上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參與股權投資,爭取到「十二五」末全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到200支,募集資金規模達到1000億元;積極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爭取保險資金對民營企業投資取得新突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爭取小額貸款公司達到500個,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7000億元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領域。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營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條件和環境。重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環保、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文化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等領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機制,著力營造引商、親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金融產業發展壯大。
(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參與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按照集約化發展、地域適當集中的原則,規模化、批量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三)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落實國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重點推動在經濟發展滯後、金融服務不完善的縣(市、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小額貸款機構和服務的縣域全覆蓋。積極發展專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優勢特色產業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准入評審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發揮小額信貸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扶優懲劣,規范發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傾向,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我省小微企業、「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增強其貸款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積極向村鎮銀行轉變。
(四)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行業自律、政策扶持、規范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的示範帶動作用、民間資本投資的主體作用、雲南股權投資發展中心和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的行業管理服務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公司制、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股權類投資企業,開展專業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投資咨詢等業務,推動全省股權投資事業健康規范發展。
(五)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創辦融資擔保公司、產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信調查與評估公司、典當拍賣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參與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改制重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處於轉型期的民營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指導和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財稅部門要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和服務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對獲得財政扶持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投入力度。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合理統籌使用各項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研究建立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二)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機制。積極借鑒其他省(區、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大財稅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工作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支持創業「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規模,把有發展潛力、誠實守信、盈利能力強的優良創業項目作為業務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信貸和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富裕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有效匯聚各類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環境,發揮創業集群效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組建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完善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和考評機制,改進貸款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和審批等業務流程,強化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滿足小微企業「短、頻、快」的資金需求。根據小微企業的需求,創新信貸業務和抵質押方式,大力開展聯保聯貸、網路循環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購融資、信用保證類貸款等系列信貸業務,穩步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授信規模,並向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代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四)提高擔保服務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損失補償、再擔保和退出機制,促進各類擔保機構規范經營,強化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鼓勵各類擔保公司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多渠道籌措資本金,增強資本實力和壯大業務規模,改變單一的以固定資產、有價證券抵質押為主的擔保辦法,按照民營企業運行特點和融資需求,將無形資產等納入融資抵質押范圍,拓展擔保業務,逐步完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資本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小微企業之間加強合作,通過構建互保聯盟、互保基金和「企業發展互助資金會」等方式,為會員企業提供應急保障資金,保證企業正常運轉。
(五)創新監管服務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存貸比扣除、風險權重優惠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容忍度,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自律,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按照針對小微企業的「三嚴五禁」監管要求,嚴格落實貸款新規,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或外流,確保貸款資金真正進入實體經濟;嚴格落實利率風險定價,合理確定利率;嚴格落實全省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任務,切實轉變過於依賴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加強現場監管,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禁止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禁止將銀行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幫助小微企業破解資金困境。
(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民營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靈活高效的融資、結算、匯兌、信息咨詢等金融服務。發揮我省人民幣跨境金融服務的獨特優勢,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民幣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為中小企業結售匯提供便利化服務。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積極為民營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投資提供政策性保險服務和融資支持,為我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南亞市場搭建風險規避、融資促進、信息咨詢的平台。
五、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簡化貸款手續,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加快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努力滿足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各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服務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郵儲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提升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市場定位,篩選和培育優良客戶,為民營經濟主體提供高效信貸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贏得自身發展空間。農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務「三農」發展的同時,適當集中資金,積極扶持縣域民營經濟發展,加大「貸免扶補」支持力度,促進城鄉創業帶動就業。
(二)大力推動民營企業上市。充分發揮省直接融資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職責,構建企業改制上市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綠色通道,簡化各項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改制和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營企業上市步伐。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成本。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民營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輔導、培訓和推薦上下功夫,引導其通過中小板、創業板實現上市融資。證監部門要強化對擬上市民營企業的培育工作,督促處於輔導期的民營企業按照上市公司標准規范運作;指導已上市的民營企業利用定向發行、配股等方式積極擴大再融資規模。
(三)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信託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鼓勵和支持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引入保險資金等方式擴寬直接融資渠道。
(四)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保監部門要結合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特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手續簡化、保障充分、責任清晰、理賠快速的各類保險產品,重點為民營企業提供財產險、責任險、意外傷害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積極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穩妥開展保險資金對優質民營龍頭企業的股權、債權投資,推動保險資金投向民營醫療衛生和養生養老產業。合理釐定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性醫療、養老保險,支持民營企業積極運用保險產品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積極拓展新型融資方式。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採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資擴股,採取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信託融資、基金融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有效吸納和集聚民間金融要素,推動民間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探索開展民營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效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六、優化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級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工業信息化委、金融辦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工商聯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參加,有效發揮金融工作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保險四方聯動機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制定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方案,認真遴選優質小微企業,扎實推進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完善促進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要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運用貼息、風險補償等間接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等部門要不斷健全規范中小微企業不動產和動產抵質押等中介服務,降低或減免小微企業登記、確權、認證、評估、擔保、轉讓、審計、驗資等服務收費。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與小微企業及擔保機構的聯系協作平台,創新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水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牽頭開展專項統計,做好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測,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金融環境。
(二)強化考核獎勵。省金融辦要會同省工業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聯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考評獎勵辦法,將各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獎勵內容。各級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統籌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配套資金,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各級工業信息化、科技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各類獎勵、補助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三)形成聯動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共同搭建高效務實的信息平台、項目平台、園區平台、市場平台和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民營企業,密切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便捷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宣傳,主動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推薦符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工商聯和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助指導,著力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帶頭人,支持民營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財務、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融資能力。民營企業要通過規范經營,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做強主業、做大企業,爭取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持,講求企業信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形成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互促共進、互利共贏的良好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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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關於中小企業虧損的主要問題的論文的資料

南昌中小企業融資調查為了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並尋求解決之道,近日記者隨南昌市企業調查隊在南昌市有針對性地抽取了31家中小型企業進行融資調查,調查發現近年南昌市中小企業融資難度增大,近半數被調查企業因缺乏資金運轉而陷入虧損的泥潭。

融資困難導致企業發展滯後

本次調查共抽取了31家中小型企業,從登記注冊類型看有14家國有企業,10家有限責任公司,4家外商及港澳台投資企業,2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集體企業。31家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多數中小企業從業人員人數超過200人,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2002年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的企業數為24家,佔77.42%,其中營業收入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有15家,佔全部企業數的48.39%。

2003年前三個季度,被調查的企業中虧損的企業達15家,佔48.39%,其中1家嚴重虧損,虧損面近半;另外盈餘的企業有14家,佔45.16%;2家收支平衡,佔6.45%。調查發現,這些中小企業虧損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缺乏資金導致運轉困難而造成的。

盡管南昌市近年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並多方協商,多渠道幫助中小企業融資。但大部分企業認為獲得貸款較之前幾年更難,其中54.84%的企業認為目前獲得貸款比前兩年更難,貸款條件更為嚴格;19.35%的企業認為沒變化,只有22.58%的企業認為相比前兩年有所寬松。企業反映,在銀行貸款時都需要擔保或預先在銀行有存款,有些企業擔保的價值要等同於貸款的總額,比重為100%,有的甚至要超過貸款的總額,比重達120%。

融資困難制約著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去年南昌市許多中小企業因缺乏資金被迫放棄了部分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發展滯後,失去再次創業的機會,其中放棄擴大生產規模和技術設備升級的各佔35.48%,放棄了新產品研製開發和拓展新市場的各佔22.58%,放棄了新的經營項目的佔19.35%。南昌市青山湖區一家私營紡織企業,其產品價格低、質量好,供貨准時,信譽好,曾從國外來了一份大訂單,但苦於缺乏資金,難以開工,向銀行申請貸款,但申請手續繁多,時間過長,致使企業不得不放棄這個大訂單,失去了一次良好的發展機會。

企業信用低銀行懼放貸

調查發現,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中小企業經營效益相對較低、財務缺乏規范管理、信用等級低等原因造成融資困難;另一方面,銀行存在惜貸、懼貸心理,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不得不上收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權;同時,市場融資擔保體系不健全,擔保基金來源單一,擔保機構缺乏基金收益和風險補償機制,造成金融機構對擔保體系認同度低。

調查發現,一些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利用各種方式逃廢銀行債務,財務狀況混亂,信息不透明,缺乏審計部門確認的財務報表,失信行為嚴重。在所調查的31家樣本企業中,有12家未參加過資信評估,佔38.71%,而在參加過資信評估的企業中,只有10家中小企業評為信用等級的AA級,佔全部企業的32.26%,有7家企業評為A級及以下和BB級以上,佔全部企業的22.58%,有2家評為B級及以下,佔6.45%。

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中小企業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而且相當部分的中小企業存在經營粗放,技術和設備落後,內部控制制度滯後等問題,淘汰率高於大企業,在資金籌措、市場准入、信息採集等方面處於劣勢,生存空間越來越小,資產回報率日趨下降,虧損面擴大。據南昌市一家銀行統計,在這家銀行中小企業貸款戶中,虧損面達到50%以上。銀行本著穩健經營的原則,自然會迴避貸款風險,產生惜貸心理,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

中小企業對貸款的需求具有「急、頻、小、險、多」的特點,貸款要的急,且多為緊迫的流動資金貸款,需要頻率高,貸款金額小,項目本身不穩定因素多,風險大,貸款筆數多。而在銀行每一筆貸款不論金額大小,其操作流程都大體相同,這就決定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交易成本要高於大型企業貸款成本。因此銀行更願意貸款給中長期、相對穩定、風險小的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不高。

調查發現,為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南昌市大部分基層行的信貸權被上收或部分上收,銀行在評定信用等級、審查企業貸款條件時,把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資金佔用結構作為主要審查對象,與大企業使用統一標准,中小企業由於管理水平、管理方式上與大企業都有差距,使中小企業較大型企業難以獲得貸款。

目前南昌市雖然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但是缺乏真正的市場動作和競爭主體,一直是政府唱主角;信用擔保基金來源單一,主要是各級財政,信用擔保收費標准一般為1.5%-2%,屬高風險低收益行業;擔保機構多頭管理,有的歸經貿委管理,有的歸財政管理,有的歸個私協會管理,還有的歸工商聯管,彼此之間沒有形成合力,使信用擔保基金及機構始終處於「弱小無力」的境況,造成現有的擔保體系認同度低。

企業須信用先行銀行要拓展服務

南昌市企業調查隊胡素強認為,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歸根到底需要中小企業自身創造條件改善融資環境。首先中小企業要加大體制改革力度,採取改組、租賃、股份制等形式,促進中小企業的分化改組,對於一部分效益較差、沒有市場的企業加速淘汰。二是中小企業要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發揮自身優勢,採用新技術、新工藝,生產精、尖、優產品,通過產品創新和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三是加強信用觀念,不逃廢銀行債務,加強與銀行聯系和合作,建立新型的銀企關系。

融資難問題的解決離不開銀行。專家認為,銀行應本著幫助企業發展的原則,調整經營方式,對於有市場、有效益、有發展亮點的中小企業積極扶持,對負債率低、產品技術含量高、有市場潛力、內部管理規范的企業適當放寬貸款要求。

金融機構首先應改進信貸管理方法,合理下放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審批許可權;銀行可以根據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入進度和主導產品市場、效益情況,制訂一套靈活、務實的特別授信、公開授信辦法;在銀行內部建立企業貸款的信用檔案,並進行計算機聯網,作為審批企業貸款申請的重要依據。

其次要拓展新的信貸服務。銀行應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拓展新的信貸服務,如發展針對中小企業的票據業務和貼現業務,拓展信用證抵押業務等;同時銀行可根據企業的需要,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理財服務,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種咨詢、策劃和培訓服務,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不斷發展的需求。

由於目前國家很多的經濟、金融政策主要是依據所有制類型和行業來制定,而不是根據不同規模來制定,各種優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眾多中小企業的需要,專家建議,政府部門應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出台加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為其發展創造一個更為寬松的外部環境。如完善對鄉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財政應適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入,解決一些中小企業的歷史債務問題,在稅收政策方面有所優惠,禁止各級部門對中小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政府部門應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代碼、信用擔保、失信懲戒等一系列信用制度,盡快實現銀行信貸咨詢系統、工商信譽管理系統以及稅務、質檢、公安、司法、海關等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通互享。專家同時建議,政府應逐年加大財政預算,最大限度地保證信用擔保公司有充足和穩定的擔保資金。

『捌』 如何解決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針對當前小微型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國務院於2012年2012年4月19日下發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制定了在財稅、融資、創新發展、結構調整開拓市場、集聚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支持小微企業全面發展的「國29條」,這些政策和措施必將對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要看到,小微企業融資難是多種因素造成的,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必須標本兼治、多措並舉。

(一)強化政府支持與引導

1.探索建立完善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體系。一是政府在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的基礎上,完善小微企業的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制度;二是鼓勵金融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定價機制;三是落實已出台的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

2.完善融資體系,引導民間借貸規范健康發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對民間借貸進行規范管理、防範風險的要求,加強對民間借貸的調查與分析,強化對民間借貸的監督與管理,防止民間借貸的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有效抑制民間借貸高利暴利傾向,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金融傳銷等違法行為,增加小微企業融資正規渠道,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與風險。

3.推進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和民營企業進入擔保業。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在推進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中的引導和扶持作用,積極發展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大力開展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建立小微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專項用於信用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對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給於適當的風險補償。規范小微企業信用擔保程序,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行。在現有信用擔保體系的基礎上籌建分支機構,為銀行規避金融風險和小微企業獲得貸款創造必要條件;建立貸款保險機制,積極發展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

(二)完善融資市場體系,優化金融服務

1.加大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鼓勵銀行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出適合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根據小微企業的不同特點,相應確定信貸扶持重點、融資比例和融資方式。積極響應銀監會頒布的銀行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不斷完善各項機制,以滿足小微企業對信貸資金的需求。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信貸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規范商業銀行的收費行為,嚴禁商業銀行為小微企業服務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實際融資成本。

2.培育和發展小金融機構體系。強化小金融機構主要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市場定位。大力培育和發展與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相適應的各類小金融機構,對小金融機構嚴格執行較低存款准備金率的政策。

3.大力開展股票市場融資。推動小微企業股份制改革,充分發揮股份制融資的作用。各地都要著重指導和培育一批成長性較好、主業突出、科技含量較高的小微企業上市融資。積極擴大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融資規模,提升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完善小微企業信息披露機制,努力為有潛力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獲得直接融資機會。

4.大力開展債券融資。發展小微企業債券市場,積極拓寬債券融資渠道,大力開展小微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券融資業務。放寬對小微企業債券融資的額度限制,擴大發行規模。

5.大力開展創業風險投資。建立健全風險資本籌集機制和循環機制,以民間資本為主體,政府資金為引導,風險資本運作機制市場化。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強化國家法規政策支持。積極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大力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努力為小微企業創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

(三)加強自身建設,提升企業形象

小微企業要推進管理創新,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提高企業運營效率與質量;加強資金流管理,開展資本經營,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內部資金良性循環,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健全財務制度,做到規范、真實、及時、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玖』 小微企業融資機制研究畢業論文怎麼寫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主要集中在一個「難」字。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為銀行、政府的融資中心、民間融資等。所以,分析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時,可以從幾方面入手:1、分析中小企業為什麼融資難2、銀行對待中小企業融資時主要集中在擔保方面,銀行如何與中小企業達成合作關系,扶持中小企業成長3、政府在中小企業、銀行間的作用關系 以上是簡單的一個思路,希望能夠給你提供一點幫助

『拾』 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論文

(一)中小微企業的界定
1、中小微企業可從兩個方面界定:(1)企業各項生產資料均屬於該企業,且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2)企業體量、規模均偏小,在同行業中市場佔有率、競爭能力均較低。另外,各國普遍根據自身企業總體情況,界定中小微企業資產總額、每年營業收入總額或企業僱傭員工人數等三個指標數值區間,滿足區間范圍內的企業即是中小微企業。
2、我國根據國內企業發展實際,國家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劃分了不同行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小微企業的標准(資產總額、每年營業收入總額或企業僱傭員工人數),具體情況如下:
統計以上大、中、小、微企業的劃分標准

行業名稱

標准(代碼,單位)

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Y,萬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業

從業人員(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萬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築業

營業收入(Y,萬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資產總額(Z,萬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發業

從業人員(X,人)

X≥200

20≤X<200

5≤X<20

X<5

營業收入(Y,萬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營業收入(Y,萬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萬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倉儲業

從業人員(X,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營業收入(Y,萬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郵政業

從業人員(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營業收入(Y,萬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飲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萬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傳輸業

從業人員(X,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萬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營業收入(Y,萬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Y,萬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資產總額(Z,萬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X,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營業收入(Y,萬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資產總額(Z,萬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二)青海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
1、根據《青海統計年鑒》,青海省2017年工業大型企業22家、工業總產值1131.81億元;工業中小微企業分別87家、460家、80家,工業總產值分別為550.81億元、811.67億元、84.47億元。其中上述工業企業的主要指標如下:
表-青海省工業企業2017年度財務指標

項 目

企業單位數(個)

工業總產值
(萬元)

資產總計
(萬元)

流動資產
(萬元)

固定資產
(萬元)

利潤總額(萬元)

虧損企業
(萬元)

總數

虧損企業數

大型企業

22

5

11318133.20

34089594.90

7928135.30

18195268.90

482598.60

130006.40

中型企業

87

32

5508065.20

13811496.40

5034832.30

5228152.00

196986.00

179808.10

小型企業

460

131

8116718.80

16768109.00

6035591.50

6944696.50

331539.80

141890.20

微型企業

80

20

844695.50

3921792.10

1053009.30

1494848.30

40678.60

16461.00

表-青海省工業2016年度、2017年度企業經濟效益

指 標

工業增加值率(%)

總資產貢獻率(%)

資產負債率(%)

流動資產周轉率(%)

成本費用利潤率(%)

產品銷售率(%)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總計

27.86

29.75

3.78

4.09

70.92

70.35

1.22

0.94

3.28

4.40

92.56

92.25

大型企業

35.90

35.17

4.37

4.70

74.22

73.95

1.02

1.02

4.15

3.62

92.12

97.49

中型企業

24.49

22.27

3.21

4.00

72.07

68.39

1.28

1.28

0.97

5.02

90.79

93.18

小型企業

23.38

22.13

3.18

3.41

64.37

67.65

1.37

1.37

4.29

4.63

94.02

95.30

微型企業

-

-

1.68

2.36

72.36

71.21

0.44

0.44

15.26

7.93

97.92

92.14

2、青海省股權交易中心共計掛牌396家,所屬行業以及注冊資本情況如下:
表-青海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行業分類

序號

行業

家數

佔比

1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0

0.00%

2

教育

0

0.00%

3

衛生和社會工作

0

0.00%

4

批發和零售業

1

0.25%

5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4

1.01%

6

建築業

5

1.26%

7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

1.52%

8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

1.52%

9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6

1.52%

10

住宿和餐飲業

7

1.77%

11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8

2.02%

12

房地產業

9

2.27%

13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9

2.27%

14

采礦業

16

4.04%

15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5

6.31%

16

生物科技

29

7.32%

17

農、林、牧、漁業

53

13.38%

18

金融業

63

15.91%

19

綜合

72

18.18%

20

製造業

77

19.44%

合計



396

100.00%

表-青海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注冊資本情況

序號

注冊資本(萬元)

家數

佔比

1

0-500萬元

392

98.99%

2

500萬元-2000萬元

3

0.76%

3

2000萬元-5000萬元

1

0.25%

4

5000萬元以上

0

0.00%

合計



396

100.00%

3、青海省中小微企業發展狀況
通過對青海省各類企業統計、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其發展存在如下狀況:
(1)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數量偏低,且小型企業佔比73.37%,中小微企業結構現狀進一步削弱了其在經濟主體中的地位。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青海省地理環境、資源稟賦等限制。如上文所述,中小微企業是經濟健康運行、持續發展的基石,其貢獻了約八成的城鎮就業崗位、六成的國內生產總值以及五成的稅收收入,在提供就業崗位、振興城鎮經濟、改善城鄉居民收入以及穩定稅收收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促進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的做大做強、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2)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整體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很弱。工業總產值、總資產等總量規模偏低,其整體抗風險能力較弱。同時,中小微企業2017年度虧損總額超過大型企業虧損總額,僅中型企業一類虧總金額即超過大型企業虧損金額。另外,比較各類型企業資產結構發現,中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佔比遠低於大型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佔比,背後反映出中小微企業缺乏行業規模,難以獲得競爭優勢。根據青海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注冊資本情況來看,392家掛牌企業注冊資本低於500萬元,占掛牌總企業比重為98.99%。受限於較小的規模、較弱的盈利能力、較低的抗風險能力,進一步惡化了其融資能力,最終會進一步限制中小微企業整體規模及未來的發展。
(3)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缺乏成長性。根據青海省工業2016年度、2017年度企業經濟效益分析,其中小企業工業增加值率、總資產貢獻率遠低於平均比率及大型企業工業增加值率、總資產貢獻率。同時,根據青海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注冊資本情況來看,392家掛牌企業主要分布在製造業、綜合行業、金融業以及農、林、牧、漁業等傳統低端行業,而教育行業、文化、體育和娛樂行業、交通運輸、倉儲以及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現代前景行業數量較少。因此,無論從中小微企業自身經濟效益貢獻角度,還是其所處行業分類前景角度,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缺乏成長性。
(4)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待提升。首先,其負債整體比例偏高,融資成本偏重。一般認為,資產負債率合理區間是40-60%,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高於60%且中型企業、小微企業資產負債率高於70%。過高的資產負債率大大提升了企業的資金鏈斷裂、破產清算等財務風險,同時過高的利息費用也削弱了企業的盈利水平,特別是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主要從事製造業、農林牧副漁等傳統低端領域,其盈利能力、可持續性等均會較大程度上受融資成本的影響。其次,其成本費用利潤率波動較大且缺乏合理性。比如中型企業2016年度的成本費用利潤率0.92%,2017年度該比率上升至5.02%。不合常理的財務指標變動反映了中小微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必要性
第一,中小微企業融資是其「活下去」的關鍵因素。一方面,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整體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很弱,宏觀市場的些許波動或許會導致其歇業、破產,特別是在目前中美貿易戰、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下,大大增加了中小微企業的生存壓力。必要的資金支持可以使其起死回生,穩定就業與城鄉居民收入。另一方面,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數量偏低,且小型企業佔大部分,中小微企業在經濟主體中的地位較低。通過融資,中小微企業可以利用資金支持正常運轉企業,招聘更多、更高層次的員工,提升其生產水平、優化其內部管理,做多、做大、做強,增加青海省內中小微企業總體數量、擴大中小微企業整體規模、提升中小微企業整體市場地位。
第二,中小微企業融資是其「活的好」的關鍵因素。目前青海省中小微企業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製造業、綜合行業、金融業以及農、林、牧、漁業等傳統低端行業,而教育行業、文化、體育和娛樂行業、交通運輸、倉儲以及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現代前景行業數量較少。中小微企業通過融資,解決其的發展障礙、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可以使得其逐步舍棄落後、低端業務,轉而投向技術含量高、投資回報大的高新技術領域。通過中小微企業整體升級,推動、優化青海省產業結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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