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機構 >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貸款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貸款

發布時間:2022-05-21 15:49:10

1. 對同一貸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5%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有一句:本指引所指的超過風險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商業銀行資本余額15%以上或商業銀行視為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其他情況。

2. 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超過10%,解釋看不懂,求解求解

您好!舉個例子:您有100塊錢,現在要求對張三的借款不能超過你總資產的10%。這樣的規定限制張三在您這里最多借到10塊錢。換句話說:您的100塊錢至少可以借給10個人。這樣就起到了分散風險的目的。
和平時說的,不將雞蛋放到同一個籃子里的道理是相同的。

3. 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4. 個人商業銀行貸款的條件和方法

貸款條件及方法: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於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5、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6、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7、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申請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4)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貸款的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5. 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行為

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是指銀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貸款對象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的一種貸款方式。如果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數額巨大或者重大損失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聯方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拓展資料
1、商業銀行應注意:客戶收入來源及資產狀況、客戶的信用狀況、客戶運營狀態、資金流轉
2、商業銀行貸款流程。首先,借款人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申請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銀行規定格式)、資信證明(學歷證明、房產證等)。)等等。其次,商業銀行確定借款人攜帶的資料齊全、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審核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再次,商業銀行根據自主建立的貸款審批與分級審批分離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貸款條件,決定是否提供貸款。然後:商業銀行審批通過後,商業銀行會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最後,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本付息。
3、商業銀行的特殊性。商業銀行的IT解決方案具有「業務復雜、系統眾多、介面廣泛」的特點,這就要求IT解決方案提供商在了解客戶需求、系統架構設計水平、掌握開發技術和各種標准等多方面具備較高的技術能力。經過多年的發展,國內具有一定規模的IT解決方案提供商在這些領域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競爭優勢和市場基礎。對於潛在的市場進入者來說,他們會受到行業經驗和知識、產品和技術水平、客戶忠誠度等多方面的限制,他們將面臨更高的進入門檻。
4、現代商業銀行的業務復雜多樣,新業務層出不窮。商業銀行的IT解決方案提供商除了專業技術人員外,還需要對客戶的業務流程、會計核算、管理體系有更深入的了解。這些知識和經驗都是在長期為客戶服務中積累的,是有效開發和運營IT應用系統的關鍵。
5、銀行為了滿足客戶在業務、渠道、管理等方面的需求,一般會在核心業務系統的基礎上開發幾十個業務輔助、管理和分析系統。實現核心業務系統與其他系統的緊密集成和協同工作,在可控風險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保障各系統7x24小時不間斷運行。R&D早期新產品投入大,周期長。尤其是銀行核心業務系統在性能、穩定性和安全性方面面臨巨大風險。R&D周期需要兩年多,專業技術人員投入巨大。這些都對IT解決方案提供商的實力和經驗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6、外資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雖然在國際市場佔有較高的市場份額,但只能提供客戶信息、存貸款、總賬等傳統模塊。對於國內銀行來說,但對於有中國特色的外圍業務,如支付結算、財稅銀行等,還是空白。,並不能很好地滿足中資銀行的特殊需求。而且服務成本高,響應速度不夠敏捷,極大地制約了國外核心業務系統在中國的應用。

6. 商業銀行應對借款人進行哪些方面的審查

《商業銀行法》第35條規定:「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為保證及時按量的收回貸款,以確保貸款的安全可靠,在長期的實踐中建立了「三查」、「兩分」制度,即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和審貸分離、分級審理。主要是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或者你可以到律伴這樣的法律 平台去免費問一問法律人士。

7. 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多少年

法律分析:並購貸款是商業貿易中最常見的一種貸款產品,根據銀監會對於商業銀行並購貸款的規定,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在整個並購所產生的資金來源中並購貸款所佔的比例不得高於50%。而對於企業兼並重組化解產能過剩的情況,並購貸款的期限可延長至7年。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行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分別按單一借款人、集團客戶、行業類別、國家或地區對並購貸款集中度建立相應的限額控制體系,並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第二十一條 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60%。
第二十二條 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七年。

8. 商業銀行貸款審批應遵循什麼原則

法律分析:一、貸款人准備申請所需的材料,例如個人工作證明、收入證明、個人徵信報告等等。如果是抵押貸款,用房產抵押則需要提供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如果是汽車抵押貸款,那麼需要聽過行駛證。

二、銀行收到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後對申請人的資質進行評級,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聯系簽訂貸款合同

三、雙方協商、簽訂完借貸合同後,銀行會發放款項,而貸款人則需要每月按時足額的償還貸款。通常情況下,如果是個人信用貸款,一周的時間可以辦理完成。如果是抵押貸款,需要半個月的時間才能放款。如果遇上年末或者月底,所需時間可能較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9. 商業銀行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貸款余額

中國銀保監會正式公布《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15%。商業銀行對同業單一客戶或集團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

拓展資料:
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放款對象一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
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中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銀行是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金融機構之一。西方銀行業的原始狀態,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倫以及文明古國時期。據大英網路全書記載,早在公元前6世紀,在巴比倫已有一家「里吉比」銀行。
考古學家在阿拉伯大沙漠發現的石碑證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倫的寺院已對外放款,而且放款是採用由債務人開具類似本票的文書,交由寺院收執,且此項文書可以轉讓。公元前4世紀,希臘的寺院、公共團體、私人商號,也從事各種金融活動。但這種活動只限於貨幣兌換業性質,還沒有辦理放款業務。
羅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類似希臘銀行業的機構出現,但較希臘銀行業又有所進步,它不僅經營貨幣兌換業務,還經營貸放、信託等業務,同時對銀行的管理與監督也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羅馬銀行業所經營的業務雖不屬於信用貸放,但已具有近代銀行業務的雛形。
人們公認的早期銀行的萌芽,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銀行」一詞英文稱之為「Bank」,是由義大利文「Banca」演變而來的。
在義大利文中,Banca是「長凳」的意思。最初的銀行家均為祖居在義大利北部倫巴第的猶太人,他們為躲避戰亂,遷移到英倫三島,以兌換、保管貴重物品、匯兌等為業。在市場上人各一凳,據以經營貨幣兌換業務。倘若有人遇到資金周轉不靈,無力支付債務時,就會招致債主們群起搗碎其長凳,兌換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產」為「Bankruptcy」,即源於此。

10. 商業銀行不得向哪些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您好,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信用貸款的關系人有①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②上述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相關法律:

《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所稱關系人是指:①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②上述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商業銀行貸款流程

首先:借款人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申請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銀行指定的格式),資信證明(學歷證明、房產證等)等等。

其次:商業銀行確定借款人所攜帶的資料齊全,並且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對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再次:商業銀行根據自主建立的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貸款條件,決定是否提供貸款。

然後:商業銀行審批合格後,由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最後: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本付息。


相關擴展:

貸款指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債務人(或借款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貸款指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債務人(或借款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

與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車子被貸款公司開走怎麼辦 瀏覽:863
貸款逾期還款利息怎麼計算 瀏覽:874
我的徵信花了網貸還好貸款嗎 瀏覽:545
被騙網路貸款1000元自己花600元 瀏覽:374
中國銀行信用卡貸款利息 瀏覽:128
買房子付了錢對方有貸款不還 瀏覽:410
青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瀏覽:809
交了首付後貸款不還開發商還了 瀏覽:421
提前畢業貸款利息怎樣支付 瀏覽:558
豐收互聯貸款合同消失 瀏覽:423
貸款利息是商業銀行流動性來源有 瀏覽:513
專利貸款擔保合同範本 瀏覽:774
優盛網路科技貸款 瀏覽:705
貸款炒股票銀行會同意嗎 瀏覽:553
70萬貸款逾期2月黑名單 瀏覽:654
什麼叫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瀏覽:951
因為父母貸款沒還妻子要和我離婚 瀏覽:811
有沒有交了首付不能貸款的 瀏覽:330
大學生貸款逾期起訴 瀏覽:594
信用卡逾期銀行抵押貸款 瀏覽: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