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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委員會投資公司貸款逾期

發布時間:2022-05-19 23:12:28

㈠ 公司貸款逾期的罰款是如何計息

合不合理你看完下面就知道了:

關於國家公積金政策:

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50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朱鎔基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三、第八條修改為:「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相應將第四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中的「住房委員會」修改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四、在第九條中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將第九條第五項改為第六項。

五、第十條修改為:「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六、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七、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出境定居的。」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十、第三十九條作為第四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沒收違法所得;對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積金的人民政府負責人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財政法規的,由財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以上修改,對部分條文的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199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 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二章 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第十一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三章 繳存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三條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第五章 監督

第三十一條地方有關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本級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財政部門的意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必須有財政部門參加。

第三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每年定期向財政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送財務報告,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五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沒收違法所得;對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積金的人民政府負責人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財政法規的,由財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擔保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施行前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一項統一存儲、專項使用的長期住房儲金,由員工和其所在單位繳存兩部分構成,屬於個人所有。但是對於大多數購房者來說,究竟如何使用住房公積金?想必會有許多人存有疑惑與不解。對此,「我愛我家」專家將為您做出以下詳細解析:
一、符合規定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如果職工有特殊要求,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買自有住房的,需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對於離休、退休的職工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離休、退休等相關證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這樣的職工只要按規定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支取了。

(4)出境定居的。對於移居國外的職工,其國內的住房公積金也可提取,只需到相關部門辦理銷戶手續,即可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繳存款提出。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對於以解決自住為目的購房並已經辦理貸款的購房者,每年可申請提取公積金還貸款本息一次(2次申請時間間隔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如果你個人分攤的房租已經超過了本人工資收入的5%,那麼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積金來支付的。

同時,公積金存儲余額還可以用於支付商業貸款買房的首期支付,但必須先消費,後提取。此外,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同樣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只需出示提供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的發票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客戶購買二手房亦可用住房公積金:

除了購買商品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外,購買二手房也同樣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我愛我家」等具備住房公積金代辦資格的中介公司就能幫助廣大購買二手房的客戶辦理公積金貸款這項業務,實現客戶輕松置業願望。

(1)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與使用商業貸款相比較,優勢較多:

①公積金貸款成數較高。一般公積金住房貸款成數可達到房產評估值的90%-95%;而商業性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最高貸款成數則為房產評估值的80%。

②公積金貸款年限較長。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而商業貸款的貸款期限較住房公積金則少一些,一般為20年。

③公積金貸款利率較低。公積金貸款的利率相對較低,目前1-5年期限貸款年利率為3.96%,6-30年期限的貸款年利率為4.41%;而商業貸款的房貸年利率1-5年期限為5.27%,5年以上為5.51%,兩者相差近一個百分點。利率比商業貸款低是公積金貸款的最大優勢。

(2)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需具備的條件:

申請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客戶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獲得貸款。

①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③在北京市所屬區縣內購買自住住房;

④具備購買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⑤在申請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離退休職工除外)。

符合上述五點標准,客戶方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除此之外,作為擔保方的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還可向符合條件的貸款人提供二手房貸款連帶全程保證擔保,降低貸款人購房風險。同時借款人還可免費享受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為其提供的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一份。

(3)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委託大型、正規房屋中介辦理省心又省力:

由於申請辦理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相當繁雜且所涉及到的專業知識較多。因此,對於從未辦理過此項業務的購房者來說,具體操作起來一般都會感到無從下手。這時,如果委託大型、正規的房屋中介公司代為辦理就會大不一樣了。像「我愛我家」這樣信譽好的大型房屋中介,不但能夠幫助客戶辦理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還能夠根據客戶自身特點,提供專業的優質服務。同時,「我愛我家」憑借良好的口碑信譽以及與多家銀行間保持的良好協作關系,加上優秀、專業的金融理財隊伍,在銀行貸款方面,不論是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性貸款,都能為廣大客戶提供全方位、系統、專業的金融理財一條龍服務,使廣大客戶實現輕松置業理財願望。

隨著越來越多的大中型企業、公司為其內部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不斷增多,「我愛我家」預計:在未來二手房市場的不斷發展中,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將會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房屋,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將引領購房者房屋消費需求的新時尚

㈡ 投資公司用了出借人的錢,逾期不還,是追責經理還是法人

投資公司用了出借人的錢,逾期不還,那麼肯定是追究投資公司法人的責任,這是公司法人承擔責任,同時投資公司經理,有參與其中的話,也要追究責任。

逾期不還,應該盡快還款。

關於貸款逾期,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給大家上一課。其實貸款逾期有短期,也有長期,因逾期的時長不同,後果也不一樣。可大多數人對貸款逾期卻又存在諸多認知誤區,直到釀下嚴重後果才發現悔之晚矣!

貸款短期逾期及後果
不同資金機構對短期逾期的時間界定有所不同。針對短期逾期,各機構一般不會採取強制手段,會進行還款提醒及催收,其後果是:

1、高額罰金和違約金

貸款逾期後,還款時除了要歸還利息和本金外,還需要繳納高額罰息和違約金。

2、留下個人徵信污點

徵信報告上會留下逾期記錄,即便還款後,逾期記錄也會保留5年。逾期記錄將會影響逾期者後續幾乎所有金融活動。

3、收到簡訊電話催收

放款機構會不間斷地發簡訊、打電話對逾期資金進行催收,告知借款人逾期的嚴重後果,責令借款人限期歸還逾期本息。

貸款長期逾期及後果
一般來說,逾期超過90天會被放款機構視為惡意逾期。銀行針對超過90天以上的惡意逾期,無論數額大小,都可以起訴追收。法院判決後,向社會公布失信被執行人(老賴)信息,限制其高消費、限制乘飛機高鐵等。

由於現在監管局越來越嚴格,網貸平台也越來越規范加嚴格,不少網貸現在都是上徵信的,所以徵信記錄是各位借款人都很關心的問題,今天我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網貸徵信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網貸徵信記錄處理非常「人性化」;

網貸徵信相比傳統銀行要人性化很多,也就是會給因一時疏忽的非故意逾期,一定的寬限時間,但如果你長時間拖欠,就會很容易存在借款人的污點記錄,這在徵信體系中也是有重點提醒,對個人影響十分嚴重!

二.銀行貸款違約不良徵信記錄保存期限5年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不良記錄在還清本息、違約金之後,超過5年,其它銀行將查詢不到。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信用污點仍會一直保存,直至貸款結清。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記錄。

三.信用卡逾期不良信用記錄保存期限2年

信用卡還款信息會被央行徵信系統滾動記錄24個月,如果銷卡,記錄會長時間保存下來。因此,建議信用卡用戶還清欠款後繼續用卡兩年,期間保持信用良好,就能靠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徵信系統里去掉。

以上三種都是建立在短期違約的情況下,如果逾期太久,逾期信息已被上傳到人行,那就還清債務,等待5年之後系統自動消除吧。

企業貸款逾期,企業法人什表負什麼責任

這種情況關鍵看你是不是公司股東和公司性質,如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般是這種),而你又是公司股東,你需要在你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你不是股東,只是單純法人的話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㈣ 公司貸款逾期還有什麼後果

逾期過久是會到法院起訴您的哦 所以請盡快還款 另外 我們這邊提供短期資金周轉 最高支持15w 10年的貸款 有意請回復 望採納

㈤ 公司貸款逾期對股東的影響

法律分析:企業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承擔責任,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如果股東之前沒有實繳滿出資比例,那就是必須按要求把未出資的金額補充到位,補充到位之後也是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㈥ 公司貸款逾期怎麼辦

公司貸款逾期具體參照《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相關規定。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的主要義務就是還款付息,未按期返還借款的,是一種嚴重違約行為,會給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特別是金融機構做為貸款人的情況下,其出借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存款,金融機構就是通過收回借款的本息來保證資金的正常周轉的。

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返還借款,就會使貸款人無法保證存款的按期支付,造成存貸收支不平衡的局面,引發「三角債」等多種糾紛,影響國家經濟的良性循環。

因此,借款人應當對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明確逾期借款的借款人的法律責任,不僅是我國合同法需要作出的規定,也是國外以及國際金融機構在借款合同中著重解決的問題。

一些國家及國際金融機構都在其借款合同中明確規定,逾期還款的,貸款人可以加收利息。

《借款合同條例》中規定,借款人未按期返還借款的,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調整貸款利率後有關利息辦法的通知》,對有關逾期貸款問題作出了規定,從1995年7月1日起,所有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四至萬分之六計收利息。

《貸款通則》中明確規定,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

目前在實踐中,金融機構就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的,即對於逾期借款,金融機構在利率萬分之四至萬分之六的幅度內計收利息。

㈦ 合夥企業,公司向銀行貸款10萬逾期未還,合夥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這些回答的人都是啥呀,一個也沒回答到點子上。合夥企業與公司不一樣,公司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分為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㈧ 公司貸款逾期對個人有影響嗎

對你的徵信是沒有影響的,但對你的工作可能就有影響了哦

㈨ 我在投資公司貸款 還不上 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具體要看你說的貸款公司指種類型;
一般銀行、小額貸款這類屬於銀監會監管,有逾期一定會影響的。
類似民間借貸之類的公司問題不大,但是他們會用一些社會上的辦法。

㈩ 政府讓職工貸款後借給投資公司,一旦還不起,怎麼辦

一旦還不起。職工自己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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