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是基準利率嗎
對,
在付款判決書中,法院常常會依法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並註明「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但同期貸款利率有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檔次,許多當事人對此沒有注意在執行階段少計算了利息。此文釐清了「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中「同期」的含義,希望對當事人有幫助。
實務中,無論是借貸糾紛、還是貨款、工程款糾紛等,法院判決書判決往往在判決償還本金(或貨款、工程款)外,還同時判決支付拖欠款項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生效判決確定的支付之日止)。因法院判決書僅列明利息的計算方法及標准,未列明適用利率的具體檔期標准,案件到了執行階段,往往對計算利率的檔期標準的產生爭議。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只有「同期」、「同期同檔」利率等字句,但對於「同期」、「同期同檔」具體適用無明確規則。
按字面意思理解,「同期」指欠款發生日與所對應的央行公告基準利率日必須是在同一個時期;但
「同期」央行掛牌公告的貸款基準利率檔次有許多,如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利率檔次,因此,必須明確
「同期」內應該適用的具體利率檔次。
銀行貸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貸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確定利率應以「日期」為准,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間屆滿次日起適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間,若為6個月以下,則適用6個月以下貸款的利率;若為2年,則適用1至3年的利率,以此類推。
Ⅱ 如何理解「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是說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當期公布的利息為准。中國的存款機貸款利率都是由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作為政府調控經濟的手段,利率一直作為政府對市場進行行政干預的一項重要的財政工具。至於為什麼要加同期,這是合同條文的嚴謹性所要求的,因為人民銀行在不同的時期會公布不同的利率水平,如果不加上同期的話,合同各方就會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貸款利率,就會出現合同糾紛。
Ⅲ 法院判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法律依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八、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
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Ⅳ 貸款利率以貸款發放時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礎利率上浮6.55%確定是什麼意
我來回答:銀行與客戶商議放款利率有二個基本要素,一是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明確),二是放款銀行依據客戶信用等等因素確定浮動值(可以是浮動幅度,也可以是加點基本點BP)。
同期:指放款時間適用央行最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同檔:因貸款期限不同對應一個基準利率期限檔次的利率水平(最後一次公布2015.10.24基準有三個個檔次,即1年期以下基準利率4.35%,1-5年基準4.75%,5年以上基準4.95%。
下表 是央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表
假設2018年1月1日放款,貸款期限五年,則貸款利率=4.75%*(1+6.5%)
政策變化: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計算公式轉變為:貸款利率=同期同檔貸款基礎利率(LPR)+/-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