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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后还能走住房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2022-01-18 15:42:52

『壹』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第二次贷款,第一次贷款如果全部还完以后 第二次还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贰』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现吗

不可以提现,但是可以偿还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叁』 已经贷过款以后还可以用公积金还款吗

用商业贷款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款,也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
所以,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还是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来判断。

『肆』 住房按揭贷款还完后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您好,1、贷款结清后,您就不能继续提取公积金了。2、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因其他原因支取公积金(据说装修和大病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您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对单位来说,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同时享有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对职工来说,有如下好处:(1)在职工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职工本人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而且职工所在单位也要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职工个人所有。(2)它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虽然平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像银行存款那样自由支取,但在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则可在政策规定的频率及限额内,等同存款一样支取使用。(3)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结余可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4)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以享受较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1个多百分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规定比例内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因此可以获得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为职工建立了一种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为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加快住房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

『伍』 商业贷款还完后还能支取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还清了,符合条件还能再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中国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中国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陆』 办完商业贷款后是否还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可以使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柒』 我的住房贷款已经办下来三个月了,还能在走住房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申请成功后,满足条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地方公积金中心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有差异,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要求,作参考: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三)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四)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五)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为商业性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性贷款余额;
(2)原为组合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组合贷款余额;
(3)置换贷款抵押房屋为二手房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最高贷款贷款不超过二手房贷款可贷额度。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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