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主贷款人可以变更吗
不能变更的!
『贰』 离婚后公积金还款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符合变更借款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以下申请资料到原贷款银行进行申请。
1、个人基本资料:原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四份;证明申请人享有房产受让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或加盖民政部门章的协议书及复印件四份。
2、申请人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申请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人正楷人名章。
3、贷款资料:申请人提供原借贷合同。
4、信用资料:申请人及更名后的人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订《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声明》二份。
5、担保资料:原借贷合同为保证担保方式的,申请人提供原抵押合同。
6、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叁』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可以变更吗
房贷还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换,就得跟第一次办理贷款时的手续一样,需要将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给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此之前还得把银行欠款先全部还清。
才有可能再贷出来。除非是夫妻之间或者离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更改房贷还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续费。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
(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变更主贷人扩展阅读: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可以变更吗
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变更借款人。由新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伍』 离婚后按揭房贷款人如何变更
不能。你们离不离婚与银行无关,即使离婚,你们双方仍然对该笔带框承担连带责任,至于你们两人之间怎么划分责任这是你们两人的事情,不能对抗第三人。
『陆』 离婚了,主贷人可以更改吗
房贷还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换,就得跟第一次办理贷款时的手续一样,需要将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给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此之前还得把银行欠款先全部还清,才有可能再贷出来。除非是夫妻之间或者离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更改房贷还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续费。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
(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柒』 离婚后房子主贷人可以变更吗
一般离婚前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房屋贷款的债务人,根据双方与银行的协议,该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离婚后,房屋常常被约定产权归属一方,贷款由一方偿还,这种约定对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银行,也就是说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产权变更,必须要征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可能会要求房屋的产权人提供可信赖的担保,方可进行产权变更手续。所以你可向银行提供新的担保,以征得银行的同意。
『捌』 离婚后,房产房贷归男方所有,女方怎样变更贷款中的共同还款人
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夫妻俩。
离异的话,是不能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的,也不能去变更还贷人姓名!
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8)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变更主贷人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没有较大的贷款在身,例如尚未偿还完毕的住房商贷、汽车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