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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发布时间:2021-10-22 20:08:03

1.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

各地区查询公积金余额方式不一定相同。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绑定公积金卡进行查询。
或者可以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
若是有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公积金贷款网上或者电话能不能咨询,如何咨询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已支付房产的首期款证明

手续跟住房按揭贷款差不多,只不过是办理的时间较为长一点点而已,若你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提前跟发展商打个招呼^_^

3.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单位。领导班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
注册资本:5819.67万人民币

4.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到多少

要看你的年龄、收入,差不多贷25万。具体咨询:5509913

5.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手续很多还要抵押除利息稍低一点,其它跟银行一样。市政府斜对过问问吧。

6. 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如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铁路、煤炭等)。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为工行、中行和中信银行;合作银行会逐步增加,预计明年内会开放所有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6)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扩展阅读: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参考资料:搜狗网络-公积金贷款

7.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

综合科
1、认真落实市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收集资料综合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干部职工服好务。
2、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催办检查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3、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以及各种文字材料的修改审核工作。
4、负责文件收发、印刷、传递、保管、保密和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工作。
6、负责办公楼办公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接待和各种会议的筹备安排工作。
8、负责本系统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协调服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组织市管理中心机关人员的周末学习活动,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负责完成市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贷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公积金贷款管理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管理办法。
2、负责全市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法规政策的调研、咨询和宣传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季度贷款工作计划,抓好贷款的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全市各管理部公积金职工个人大额贷款的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管理部贷款业务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管理部贷款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委托贷款的回收、逾期贷款的催交偿还工作。
8、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并组织实施。
会计核算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全市公积金缴存使用、财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的核算监督。
4、负责全市公积金存款、委托贷款基金、增值收益存款帐户的设立和管理。
5、负责全市公积金资金的拨付,会计报表的编制及综合分析。
6、负责监督控制全市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各管理部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负责协调全市受托银行公积金金融业务,对各管理部资金实行网上银行监管。
8、负责有效票据、印章的安全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公积金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安全维护工作。
归集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公积金归集、提取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归集、提取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全市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3、负责全市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分析,编制月度业务指标完成情况通报表。
4、负责制定全市公积金缴交比例、提取使用的具体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全市统计报表,检查指导统计档案和提取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使用情况,督导解决公积金归集、提取中的具体问题。
7、负责督导推进全市各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并协助做好建制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全市公积金归集、提取法规政策的调研、咨询和宣传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组织、人事方面的法规政策,抓好市管理中心关于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
2、负责对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市各管理部年度工作指标和业务指标进行考核,抓好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4、负责全市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奖惩,抓好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
5、负责全市干部职工的工资级别和福利待遇审核,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编制的审核工作。
7、负责全市本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议。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决策。
2、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本系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负责会同有关科室,对全市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4、负责制定全市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5、负责受理全市投诉检举事件,按照有关程序调查处理单位、个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本系统落实公积金法规政策的情况。
7、负责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管理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网络科
1、认真落实市管理中心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市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的管理,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搭建安全的信息平台。
2、负责市管理中心与各管理部业务专线安全运行的维护工作。
3、负责对各管理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
4、负责全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
5、负责市、省、部三级构架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归集、财务前台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运行的维护工作。
7、负责市管理中心机房小型机集群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保证集群系统的安全运行。
8、负责信息查询系统的数据维护及传输工作。
9、负责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备份工作,保证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
10、对市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职责。
11、负责信息网络室、计算机室环境卫生、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城区管理科
1、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落实市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
2、负责沧州市城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公积金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制定城区全面推行公积金归集、建制措施,对拒不建制的单位依法处罚。
4、负责城区公积金贷款工作,做好借款人资质、资信情况的审核及贷后的争议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城区单位、个人公积金的缴交比例意见,批准后抓好落实。
6、负责城区公积金提取工作,以及提取档案的规范管理。
7、负责对城区银行之间公积金缴存、资金使用调拨提出意见,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城区公积金的宣传工作,对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经费的使用,申请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9、负责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8. 关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20万用公积金贷款 不 能 贷出现金来!!这不仅仅是沧州这样,全省乃至全国都一个样。这样做是违法滴!!
SO,你无法享受全款购房的优惠 0.0!
这是贷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借钱。住房公积金贷款批下来后直接将钱打入开发商帐户或中介(二手房)的帐户,不允许将钱直接打入借款人帐户。

在此为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时限 正名 !!沧州中心还是不错的!!

9.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贷款

(招商银行)我行系统发放,通过手机银行、大众版、专业版或拨打95555,进入人工尝试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发放,建议联系当地贷款经办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10. 公积金贷款要去哪里办理

可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

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0)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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