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毕业后怎样进行助学贷款的还款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还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1)生源地贷款毕业后还款流程扩展阅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B.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2)生源地贷款毕业后还款流程扩展阅读
关于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3、还款人需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然后在12月15日之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到支付宝的关联账户中,到12月3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还款情况即可。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C.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时一次还清怎么操作有哪些程序步骤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于次月20日前还款。
2、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于12月20日前还款。
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D. 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直接到银行还或者直接还给学校也可以的。
助学贷款是银行先给学校的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等毕业后再根据约定的利息(具体的看贷款合同,一般是毕业一年后开始还)每月还款,还款期为10年。我们班有同学毕业一年后收入还可以就一次还清了,只算了一年的利息。
如果是提前还款则如下操作:
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流程: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06-08学年助学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11656+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学生用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进入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时,可以用身份证方式进入系统(即以身份证号码为登录名,以8位生日为密码登录系统)。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2、国开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2010年以前贷款(2010年以后不再贷款)的学生用农行卡方式还款;
2010年及以后贷款学生(在国开行办理的所有批次贷款帐号均已默认为支付宝)用支付宝方式还款。
(2)学生申请提前还款时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在线申请;也可向辅导员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再由院(系)经办人通过U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录入贷款学生提前还款信息。
(3)学生本人或院系经办人在线申请还款的具体时间为每月1-10日,同时要求学生在当月15日前将足额的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农行卡(或充值到支付宝,支付宝充值有两种方式:一是邮政储蓄银行充值:二是开通网上银行进行充值)中,具体还款数目为申请页面上的[应付合计],农行卡还款方式还需预留农行卡年费给银行扣缴。
(4)扣款成功后的7-10天,学生可以在线看到其还款信息;扣款不成功,不会影响学生的还款记录,但如果仍想提前还款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5)每年的8月和11月1日—12月31日不允许学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6)农行卡丢时请不要挂失,贷款学生可用农行卡号继续还本付息,如果已经挂失可在当地农行新办一个农行卡以书面的形式报给辅导员在网上修改,再用新卡还本付息。
(7)农行卡进入睡眠状态,可持卡到经办银行激活,用原卡还本付息;也可在当地农行新办一个农行卡以书面的形式报给辅导员在网上修改,再用新卡还本付息。
E.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
F.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是毕业后一次还完还是还不完就涨利息还是分季度还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由贷款学生自行承担贷款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三年间(含毕业当年、毕业第二年和毕业第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贷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毕业第一年只支付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共计111天)的贷款总金额利息,毕业第二年和第三年只支付上一年12月21日至本年12月20日(共计365天)的利息,从毕业后第四年开始,贷款人须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正常(按合同计划)还款情况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从11月初就应该关注学生在线平台查询本年度应自付本息总金额,11月下旬就应该积极主动充足贷款合同支付宝余额(不是余额宝),12月20日为充值最后截止时间,过了这一天没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宝余额,则视为逾期。
http://www.gaoqing.gov.cn/art/2012/7/12/art_7523_199426.html
G. 应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流程问题
你看下当时的合同是怎么签的。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会写的。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开始还款时间之前的话肯定是任意时间还款的,且没有利息。如果已经开始计算利息了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执行了吧,这样的话应该需要申请提前还款的。在你第一次还的时候就都还上,要不还得付利息。。
H.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二)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我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I.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9)生源地贷款毕业后还款流程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