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面臨破產,我存的錢取不出,怎麼辦
國家都有這方面的法律,建議你去找職業律師咨詢一下,更穩妥的保護自己財產安全
㈡ 請問小額貸款是做什麼的,是違法的嗎
小額貸款是合法的。 小額貸款是貸款人為解決借款人臨時性的消費需要而發放的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在30萬元以下、毋需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
㈢ 小額貸款合法嗎
小額貸款是合法的,前提是他的利率要在國家的法律規定內就行了,超過的都是高利貸。而且公司需要取得銀監會的牌照才行。
㈣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違法嗎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不違法,並且還很多的這種公司,他們是合法有工商執照的,但是在辦理貸款時要注意,因為有「公司不太一正規,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辦理。
㈤ 小額貸款合法嗎
民間小額貸款不違法。民間小額貸款不是高利貸,且民間小額貸款受監管機構監督、管理,其借貸利率也在合肥范圍內,因此不屬於違法行為。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典的約束和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㈥ 小貸貸款公司合法嗎
進行過合法登記,程序合規的小貸公司是合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公司登記。
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冊資本;
(五)公司類型;
(六)經營范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㈦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面臨破產,我存的錢取不出,怎麼辦
㈧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怎麼樣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2010-08-03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沁陽市香港街太行新城臨街房。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108825596232769,企業法人田曙光,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沁陽市曙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辦理各項小額貸款,辦理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財務等咨詢業務;省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憑省批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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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小額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小額貸款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六十二條:貸款人違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有關規定發放貸款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且應當依照第七十六條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
第六十九條:借款人採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條等法律規定處以罰款並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第的第十三條: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㈩ 小額貸款合法不
一般以實際收到的金額作為本金。題主借款的年利率(按本金39800元計算)是21.61%,這個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題主需要歸還約定的本金和利息。若以51180元作為本金計算,年利率僅為5.69%,那更是受法律保護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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