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還要蓋章,還有很多手續
㈡ 請問公司向銀行貸款合同雙方需要誰簽字
用誰的資質貸款就用誰的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㈢ 銀行貸款合同簽字了,但是簽字人沒有接到放款資料,也沒有用貸款,銀行把貸款放給別人,簽字人怎麼辦
建議您投訴給銀保監會進行處理,處理起來老給力了
㈣ 銀行貸款行長要簽字嗎
要看是多大金額的合同,一般金額的合同不需要行長簽字的。
首先,你是否已經簽訂借款合同。
其次,你是否已經簽訂借款借據。
最後,要看信貸員什麼時間給你放款,通常銀行放款都是按照順序的,看你前面還有多少貸款沒放吧,這個跟誰簽字了無關,如果已經簽訂借款借據並在借據上已經填寫日期了,那麼借據寫的是哪天起就哪天給你放款。
㈤ 公司向銀行貸款,貸款合同簽字了,放款時要不要法人簽字
公司貸款不是法定代表人個人,所以放款不是放給法定代表人,並且你以個人連帶,這個錢跟你個人錯了讓別人用一樣,公司還不上,你就必須還
㈥ 公司向銀行貸款必須要法人代表簽字嗎
企業需要向銀行貸款,不是必須要法人代表簽字,蓋章也可以的.
是否需要簽字,是否需要法人代表本人簽,看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必須簽字,蓋章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才有效,由法人代表事先授權,由被授權人簽字也是可以的。
㈦ 銀行借款合同借款人的簽字有他人代簽借款人本人按指印確認合同成立嗎
合同成立,只要是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由他人代簽本人按指印確認也是本人對於合同的認可,等同於簽字。他人代簽屬委託代理關系,本人蓋手印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進行了確認。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7)銀行貸款合同負責人簽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人的義務: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㈧ 在銀行貸款,企業股東沒有簽字,法人代表簽字後的合同生效嗎
合同生效
簽訂貸款合同,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就可以生效,不需要股東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8)銀行貸款合同負責人簽字擴展閱讀:
法律約束力: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來源於法律,或來源於道德規范,或來源於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於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為:
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
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書是一種法律文書,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書就是解決糾紛的根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護。
㈨ 不是本人簽字的銀行貸款合同是否有效
是無效的。借款合同必須要有借款人本人簽字。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可以起訴。
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面確定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為了保證自身安全,貸方要求借方在貸款合同有效期間的財務狀況 (特別是它的流動性) 至少要同它簽訂合同時的情況不相上下。
貸款合同本身只是表示在借方違反合同條款的場合下,貸方有採取行動的合法許可權。否則的話,貸方將受到它承諾的貸款條件的約束,一直要等到合同期滿才能採取糾正措 施。
(9)銀行貸款合同負責人簽字擴展閱讀
貸款合同中的主體資格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借款人身份需要核實
(1)簽約對方為個人
簽約對方如果是個人的,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周歲或者16至18周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系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簽字、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身份關系證明。
(2)簽約對方為企業
① 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訂借款合同。如果簽訂了借款合同,也可能會因為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
② 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有授權,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
③ 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查看企業名稱是否與擬簽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一致;查看注冊資本是否與擬簽合同標的額相稱; 查看企業經營范圍是否在擬簽合同業務的經營范圍內;查看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通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
④ 資信審查。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資料,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