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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贷款的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1-06-15 08:15:03

『壹』 贷款合同是不是就是按揭合同,也叫借款合同

那不一定。只有你在买房的时候做了按揭,你那个借款合同可能才叫按揭合同,有单独的借款的,那就只能叫借款合同

『贰』 贷款转移到别人身上要借款人签字吗

农村信用社贷款到期了,续贷的话需要借款人到场签字,续贷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贷款本金压缩5%以上;
(三)贷款担保有效;
(四)属于周转性贷款。

『叁』 目前遇到这样的一种情况: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房屋转让合同以及补充协议。

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会存在法律风险。这样做的结果,显然是排除了担保法的适用。
对于贷款人来说,由于没有办理不动产的抵押登记,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你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之后发生纠纷时,贷款人要求你履行转让房屋的义务就缺乏了操作的可能性,因为此时房屋所有权已归第三人所有。
对于你来说,最大的风险就存在于房屋转让合同中。签协议本身就存在着法律风险。鉴于贷款人意图规避担保法的适用,我认为他很有可能会通过各种形式在房屋转让合同中设置陷阱。届时如你到期不履行债务,贷款人则可以要求你既承担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义务,又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公司股权的话是质押,道理和不动产抵押一样,可以参考。

『肆』 个人贷款合同变更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其变更条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合同变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以下我们就对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的借款合同变更从这几个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人),在没有第三人保证或提供抵押时,抵押人与债务人重合(以下均简称为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以他人财产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证时,该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或担保人。因此我们的主体变更分析将在假设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分析每一个主体变更时对债权风险产生的影响。
(一)债权人变更
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因合同或赠与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转移给他人,仅产生债的主体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在学理上根据债权转移的不同原因,分为债权让予和债权移转。其中债权让予是指基于合同或其他形式协议,有偿转让债权;债权移转则多指基于赠与、法人型债权人分立合并、自然人型债权人死亡继承人继承债权等无偿转让债权的情形。
但在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变更的原因基本不会出现,因此我国担保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61条虽有最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但此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对第61条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其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现实中因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银行主体的债权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转让出去。且其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第9条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且存在抵押权一并转移的效力。最高额抵押权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未确定前,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欲将某一笔单项债务转出,根据民法当事人自治原则,从法理上讲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额抵押权不是从属于每个具体的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不断发生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是意味着该债权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但是抵押权并不随同转移给受让人,债权额不再计入最高抵押担保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内,且该债权转移后变为无担保普通债。该行为实质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变更。被担保债权范围是由债权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类型来决定的,所以范围变更实质上又意味着基础法律关系的变更。

『伍』 贷款买房的 我现在要去办理迁移户口那要带购房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还是复印件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户口卡;

2、 本人身份证;

3、 户口迁移证;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照片2张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工作程序

1、迁入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中心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迁入地的详细地址;

3、迁入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办妥户口迁出手续后,交与中 心户籍员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二)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须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身份证;

2、 户口迁移证;

3、 准予迁入证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大头照片2张;

5、 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的工作程序

1、确认档案已存入中心;

2、审核上述材料;

3、办理迁入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陆』 一张借款合同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不一定。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柒』 借款合同还没到期,但是贷款人企图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怎么办

你好 ,可以要求其提前还款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 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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