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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后提取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2-05-21 16:11:17

㈠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贷款了,结婚后我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

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3、交由经办人可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管理部及银行业务网点:

方庄管理部、东城管理部、西城管理部、海淀管理部、朝阳管理部、丰台管理部、石景山管理部、房山管理部、大兴管理部、通州管理部、中关村管理部、顺义管理部、平谷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

(1)武汉婚后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流程:

1、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申请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公积金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㈡ 婚前妻子有房产 婚后可以提取丈夫公积金还贷吗

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武汉婚后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㈢ 武汉公积金提取配偶授权下一步点不了

第一、提取目的:支付购房款
①职工买二手房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半年就可以提取,但每三年才只提取一次。
②职工购买新房,没有《不动产权证书》咋办?你可以凭《武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一年期内,办理一次提取且只可一次!第二、提取目的:归还纯商贷或者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
①按期还款满半年就可提取一次,但每年只有一次提取机会。
②使用组合贷款,也需要按期还款满半年就可以提取一次,但每三年只有一次提取机会,累计金额不超过商贷金额(老政策是商贷余额)。
这里我重点提示一下:公积金余额既可以提取后用于归还公积金本息,也可以用于冲抵商贷本息。
第三、提取目的:归还公积金贷款;可直接按照“委托划扣”政策办理本息冲抵。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就可以办理委托划扣。
第四、提取目的:归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只需还款满半年即可提取,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第五、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只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或者商贷本息,不可办理其他目的的提取。重点:包括二套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也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余额来偿还!
第六、夫妻婚前已各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婚后仍可各自提取各自公积金,当然也可以针对其中一套房产办理提取。
第七、值得一提的是,职工配偶及子女(父母未列入)身患重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第八、目的:离职提取
①我武汉人已离职,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两年才能提取余额;
②我非武汉人已离职,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半年即可提取余额闪人!!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总体架构及完善了部分规则
1.优化总体架构。将原《办法》第四章“提取程序及审核”、第五章“提取方式”合并为一章“授权审核及办理方式”,将原《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改为“其他类提取”,将原实施细则第四章“提取证明材料”整合到各提取类别中一并明确。同时,对部分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提取方式进行删、并、改。
2.明确可提取住房套数。将“重点支持职工及其配偶首套刚性基本自住住房需求,有条件地支持第二套自住房需求,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需求”补充到新《办法》。
3.精减住房消费提取范围。取消“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提取。
4.增加购买存量房提取条件。增加“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款。
5.明确婚姻变更提取规则。在新《办法》中增加了两条规则性条款:一是“职工及其配偶婚前均就各自住房已办理过提取的,婚后可按婚前各自方式继续办理,也可关联夫妻关系后办理;如果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
二是“婚前一方已购自住房,另一方就配偶婚前房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夫妻双方同时到柜面签订确认(承诺)书后办理,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按前述双方都使用了该套住房提取记录认定”。
(二)优化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取消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证时间要求。即取消“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应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的时间限制,允许2010年3月8日前办证的购房职工将房屋所有权证更换为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办理提取。
2.调整了提取还商业贷款额度。将“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现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3.调整了首套房组合贷款还商业贷款频次。将还首套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提取“每12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现调整为“每36个月可办理提取一次”,其他不变。
4.放宽备案合同提取时限。将“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半年内”放宽为“一年内”。_ __
(三)优化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条件
1.适度放宽提取条件。取消原规定“在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可提取一次”中“五年内”的限制条件,其他条件不变。
2.明确异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方式和额度。异地第二套自住房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凭证提取,提取频次及额度与武汉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此外,若办理了二套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选择凭《不动产权证》提取,也可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四)整合租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1.将“双高人才”租房提取并入新《办法》,调整了租房提取限制条件。一是在普通无房职工提取基础上,将“双高人才”租房提取限额提高到普通租房提取的2倍。
二是将租房提取条件由原来的“本市无自有住房”调整为“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贷款的,不能再办理租房提取”。
2.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并入新《办法》。同时,取消申请资料中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的《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五)规范“特困”类提取
1.放宽“重症”提取病种范围。在原规定重大疾病提取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的基础上,增加了尿毒症门疹透析、靶向药物治疗、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支架)。
2.规范“重症”提取保障对象。将原来的“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配偶、子女。
3.细化“低保”提取方式。将“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解为在职和离职两种提取情形:对于在职职工,每12个月提取一次,保留账户余额百元以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结清个人住房公金账户余额本息,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六)整合了销户提取类型
将销户提取进行取消、合并、调整,大部分向“封存停缴满两年”合并统一,便于简化流程、统一标准、推进“网上办”。
1.取消的情形。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两种销户提取。
2.合并调整的情形。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合并调整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停缴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即只要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还未就业(大多城市封存两年),不管是否集中托管,即可销户提取。同时规定,在账户封存不满两年重新就业的,应当转移账户。
【拓展资料】
(七)明确死亡提取无需公证的情形
若已故职工有实名认证的I类银行借记卡,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可将已故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息通过转账方式存入已故职工I类银行借记卡;
若已故职工没有实名认证的I类银行借记卡,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金在50000元(含)以下,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可将已故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息通过转账方式存入经相关利害人协商确定的提取人I类银行借记卡;除此之外,均需要公证后办理。

㈣ 武汉取公积金如果我结婚了,我跟银行人员说没有结婚能提取

不可能这么做,因为银行能够查询到你的基本信息,否则无法给你贷款,个人使用欺骗手段来获取贷款是不可能的,一旦查出来,你的个人征信记录就要上黑名单了,可能以后一分钱都贷不到,所以还是诚实一点好。

㈤ 婚后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通过咨询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婚前个人名义商贷买房,婚后是可以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该套房屋属于夫妻间共同房产才能办理。那么如何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呢?为解答这位网友的疑问,同时也为更多后期想要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能够清楚的了解办理流程,笔者来到了中国建设银行汉口支行。

在哪里办理?

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自己当初办理商贷的银行办理。

PS:在买房选择的贷款银行的时候,打算后期办理商转公手续的同志们最好选择公积金长期合作银行—建设银行。目前通过采访了解,建行及中行、工行、农行是愿意后期为购房者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而其他商业银行是很难办理的,当然也是各网点不同、规定不同。

准备篇:

资料一: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PS:办理商转公的前提是先办理出房屋两证

资料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PS:办理手续的时候是单身的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资料三: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PS:购房合同是在售楼部领取的,贷款合同时当时放款后找贷款银行领取的。

资料四:房产评估证明

PS:办理商转公的时候找银行办理。

资料五:商贷还款卡

办理商贷的时候在银行办理的用于还款的卡。

资料六:自愿还款公证和财产共有公证

因为是婚前房产,想要转公积金贷款就需要夫妻双方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里面约定三点:一是公证房屋共同所有,而是公证同意共同还款,三是公证同意共同抵押。

办理篇:

1、带齐资料去贷款银行找到当初办理商贷的经理,她在系统里帮我们算了下可以贷款的额度,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月贷额,贷款年限等等。

2、资料齐全后银行信贷员会让办理商转公的购房者签定公积金贷款合同。

PS:公积金贷款额要低于商贷剩余金额,银行一般会要求待万的倍数。例如你还剩下51.2万元,那就可以贷51万。我们同意贷款51万,剩下的2000多元作为差额,之后将差额存在还款卡里面供银行划扣。

3、一般半个月后初审通过,需要去到银行拿证明资料然后去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带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去担保公司,缴纳1000—1500元的担保费,抵押了两证原件,出具了担保函后交给银行。

4、等待复审期间我通过三种方式查询:一是在公积金网站查询贷款进度;二是拨打12329人工查询;三是问银行。担保函办完后复审也通过了,最终交公积金中心终审并放款。

PS:一般情况下初审、复审都由经办银行负责收集资料并录入系统。复审通过后银行就要将所有纸质资料交至公积金中心作终审。整个办理完需要1—2个月。

至此,商转公手续办理完毕,成功降息。

5、放款后,按照公积金中心的通知短信,第一次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将现金存入约定的还款银行卡。次月就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划扣,之后银行在每个月会先从你的公积金账户扣款,不足的部分需要自己存到约定的还款银行卡里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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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不动产权证书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该房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商贷的业务。

二、公积金还商贷提取条件

1、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职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时间间隔1年以上;

4、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

5、需到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6、商贷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

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三、公积金还组合贷款提取条件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2、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3、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还款最长逾期记录不能连续超过3期(不含);

6、提取公积金距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7、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商贷剩余金额;

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及配偶需符合“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已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材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未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须本人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未付清购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拓展资料】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指南:

自2018年2月1日起,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房,在公积金中心或缴存银行柜面办理凭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时,所需提取资料有所变化,具体规定如下:

首次办理。2018年2月1日(含)后,在柜面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取人需提供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用于公积金中心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审查校验,并留存全套提取证明资料。

再次办理。2018年2月1日(含)后,在柜面成功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再次办理时,仅需留存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及提取凭证。

信息未经核验的。在2018年2月1日前,曾在柜面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为保证提取信息的完整准确,提取人仍需提供全套提取证明资料原件。

用于公积金中心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审查校验,符合提取条件的,除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及提取凭证外,不再留存全套提取证明资料。

㈦ 我是武汉的,婚前我跟老婆各买了一套房,我用的公积金,她是商贷,婚后她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提公积金跟结婚没关系啊,她名下有房子,就可以提啊第十三条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的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啊

㈧ 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还贷吗

相关规定如下:
1、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允许全部取出,提取金额受限。
2、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1年,本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保证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先提取贷款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不够时再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
4、提取时应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最近一个年度内的银行还款单据,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6、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后,先到各级财政工资发放管理机构审查确认,随后将手续提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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