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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贷款买房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01 17:37:36

① 青岛离婚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名下没有房子–

各地政策不同,青岛当地有招行,建议联系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② 青岛市贷款买房需要哪些相关手续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贷款成数
1、 住房贷款一般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70%,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 商业用房贷款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50%;

贷款期限
1、 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

贷款利率
1、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下浮10%;
2、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10%;
3、 本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还款方法
1、 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2、 等额本金还款法(递减):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借款人需提供材料(用A4纸复印)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7份配偶2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2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
5、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 开发商提供材料
1、 普通购房合同3份;
2、 预售许可证3份;
3、 门牌审批表3份;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5、 备案合同1份;
四、 客户签字及按手印
1、 谈话笔录1份
2、 借款申请书2份
3、 收入证明(双方)1份
4、 借款合同6份
5、 抵押表4份
6、 声明2份
五、 收各项费用
1、 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 维修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3、 房证及抵押:480元(抵押费:住宅200元,网点:贷款额×1.5‰,房证80元,他项证80元,查档100元,表20元)
(交房产局)
4、 保险:贷款额×贷款年限×费率(0.6‰)
(交保险公司)
5、 公证:贷款额×1‰
(交公证处)
6、 律师费:600元(住宅),800元(商铺、网点)
注:代收代缴,多退少补
五、借款合同6份开发商盖章
六、上报银行提供材料(用A4纸复印)
(一)上报信贷员
1、普通购房合同1份;
2、谈话笔录1份;
3、借款申请书1份;
4、身份证双方复印件借款人1份,配偶1份;
5、户口本双方复印件1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6、(1)结婚证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单身声明1份
(3)离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证复印件1份、单身声明1份
1、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复印件1份
8、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
9、预售许可证1份;
10、门牌审批表1份;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不知能不能帮上忙,O(∩_∩)O~

③ 外市离异人员在青岛需要购买多大的房子才能落户

青岛市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2、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
3、贷款不能落户,需全额缴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青岛新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 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 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在青岛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符合上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
青岛六区以外买房落户条件
1、 在青岛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2、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和平度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青岛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3、 满足上述条件的,并全款买房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④ 2020离婚买房最新政策

夫妻双方离婚的,若夫妻之前一直租房未购买房产且双方名下都没有贷款,双方各自可以以首套房的福利购房;但若双方或者一方曾经购买房产且名下存在贷款的,银行可能会以第二套房的批准贷款。

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接受继承,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单独由一方继承的,继承所得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资买的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

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4)青岛离婚贷款买房要求扩展阅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⑤ 离婚后,对方(名下无房)买房贷款是否界定为二套房

您好,
婚前男方在德州全款买了房,打算在青岛城阳再买一套做婚房,现打算用女方(名下无房)的名字贷款买房,买完房办完手续后隔两个月就登记结婚,那么婚后还房贷是按照一套房贷利率还款还是按照二套房贷利率还款?
解答:这是按照首套计算的,因为是按照家庭为组合整体的,男女朋友不算家庭关系,只是朋友关系,而且贷款时只能以个人身份贷款,还款。
先买房后登记结婚对还房贷有影响吗?
解答:对贷款利率没有任何影响,所以现在有那种假离婚买房就是这个意思:夫妻有第一套房子在一个人名下,为买房暂时离婚,离婚期间然后让对方再买一套,贷款结束再买房,都算首套的,不过现在也开始管得严了。
如果是先结婚后买房又是怎么个情况呢?、
解答:那就算二套利率了,因为是按照家庭为组合的,结婚就算家庭组成部分了,你们就已经有一套了,现在算二套了。
这与房子的大小还有关系吗?
解答:没有关系的。
希望以上能够帮助到您,不清楚请给我留言,谢谢!

⑥ 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有何限制要求

一、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无限制要求,只是如果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话,贷款银行会有相应的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
二、依据《新婚姻法》 的相关规定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三、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⑦ 【高手解答】关于办理离婚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涉及到买首套房的问题。

先把你妈妈的离婚材料确认后再做下一步的事吧,这样以免以后麻烦。

⑧ 青岛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需开未婚证明吗

不是必须开,是为你好,可以证明房子是在婚前买的,对象和你离婚分不到另一半房产!想不开也可以啊,找个人办结婚登记啊!

⑨ 离婚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之间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吗

以次计算。累计申请不得超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后才可再次申请。

以安徽省为例,原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离异后不论该套房屋产权判予哪方,双方个人再次申请时,均以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且原第一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后才可再次申请,累计申请不得超过两次。

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此公告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只要在结婚期间买房时,用过公积金进行贷款的,如果离婚,不管房子判给了谁,都算用过了公积金。

以后再想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把离婚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清了,才能再贷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能超过两次。

(9)青岛离婚贷款买房要求扩展阅读:

2019年4月29日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全面落实市委发起高效青岛建设攻势的要求,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打好惠民便民组合拳,放宽优化多项政策措施,全新研发升级业务系统,让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享受更多实惠和便利。

自2019年6月1日起,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职工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申贷条件、额度计算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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