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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发布时间:2022-07-23 20:57:52

Ⅰ 买二手房 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

一般根据参加公积金年限决定能贷多少金额。年限越长越好。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Ⅱ 2016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目前南京尚未接到调整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60%。 除了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上调首付款比例,央行营业管理部昨天向北京地区商业银行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较此前的60%首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无房有贷”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继续停发。 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兴业、华夏、交行、招行、邮储、南京银行(601009,股吧) 等多家银行,目前没有接到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的通知,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仍为60%。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国五条的房贷新政策限购通知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等。其中“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意味着限购范围有扩大的可能。调控政策从严从紧,更具针对性。限贷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体现出差异化要求的特点,没有统一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而是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税费税收的调节作用加大。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将会增大交易成本,对二手房市场将会产生明显影响。

Ⅲ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法律依据:《南京公积金贷款指南》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Ⅳ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要看你买的是什么房子,如果是直接从开发商那儿买的商品房首付是20%,如果是二手房首付是30%

Ⅳ 现在买二手房首付最低要多少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二手房首付一般要求多少:
1、如果是购房者没有了房产的,也就是首套的二手房了,那么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销售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南京二手房评估作为参考的,而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格。
2、如果购房者都有了一套房产,那么他在二手房首付的时候比例就应该是70%左右,而基准利率目前为6.55%部分银行首套可以做到85折。
3、三套房产的情况,如果需要向银行贷款购买南京二手房的话那么根据规定是不予贷款的。
4、二手房按揭贷款购房根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买方商业贷款购房: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
5、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最高贷款比例为80%: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最高贷款比例为60%: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Ⅵ 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

法律分析: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限制条件: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Ⅶ 南京现在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南京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共分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具体比例如下:
一、商业按揭贷款购房
1、买方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比例70%
2、买方商业按揭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50%,贷款比例50%
二、公积金贷款
1、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比例为80%
2、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三套以上住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Ⅷ 南京无房无贷,买二手房首付几成可以公积金么

在南京无房无贷、但在别的城市如果有房贷且在还的情况下,首付8成、还清了5成!没有办过贷款情况下,首付3成、二手房公积金最长可贷20年、新房30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Ⅸ 南京二手房贷款政策2022

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拓展资料:
剩余条件如下
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且购买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所购买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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