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判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② 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对于拖欠工程款方面,承包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般也要考虑追讨工程款利息,作为承包人的律师,如何保证承包的人权益得到充分的救济,以下几项为追讨工程款利息的法律实务: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具体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付款时间为:1、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此种情况较为常见(一般来说承包人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但律师应提醒承包人注意,提交竣工结算文件要注意保留已经提交文件的相应证明;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一般来说,工程欠款多见地工程已经完工,此种情况少见。
③ 工程预算时,在什么情况下要计算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看合同约定!!!!
④ 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建设期的投资利息估算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未支用前不发生利息。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算,其余各年按全年计算。公式为:
各年应计算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第一年末:300/2*6%=9万元
第二年末:(309+400/2)*6%=30.54万元
第三年末:(309+400+30.54+500/2)*6%=59.37万元
建设期利息和=9+30.54+59.37=98.91万元
⑤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和违约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