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的贷款利息,是否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业务活动中涉及从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分行是指我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不具备所在国家(地区)法人资格的分行。境外分行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其总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境外分行开展境内业务,并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为该分行的收入,计入分行的营业利润,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与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如果据以产生利息的债权属于境内总行或总行其他境内分行的,该项利息应为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的收入。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和境外分行之间应严格区分此类收入,不得将本应属于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的境内业务及收入转移到境外分行。
三、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如果属于代收性质,据以产生利息的债权属于境外非居民企业,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贰』 老师您好,我们需要支付一笔境外贷款利息,不知道要走什么程序,外管局方面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文件么
你所说的境外贷款,是外债。
这笔外债,你公司是否在外管局进行过登记?
如果正常经过登记手续,那么,在核准件上,都会有相关记载。有一张A3的纸,正反面都是打印的。上面记录着这笔外债的详细信息。
拿着这纸,核准件(蓝绿色),外汇登记卡,外债登记证,公章,法人章,去外管局外债科,办理外债利息的支付手续。
『叁』 向境外公司支付股东贷款利息问题
是的。
需要代扣代缴的。
营业税的税率是5%
所得税的税率是10%
『肆』 支付境外的贷款利息,需要为其代扣代缴所得税,请问税率是多少谢谢!
网络文库里有一篇《向境外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的所得税处理 》,推荐您阅读
看完你就明白了。
http://wenku..com/view/cf8f17d7c1c708a1284a44ec.html
『伍』 支付跨境融资利息需要交纳增值税么
看合同怎么规定,如果对方承担所有税款,发票金额就是含税金额,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需要代扣代缴。
『陆』 境内企业支付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贷款利息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如该分行未在国内设立经营机构 那么境内企业作为购买人应进行代扣代缴增值税
『柒』 向境外银行支付利息,需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一、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企业在支付或到期支付时代扣代缴。
二、QFII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涉及退税的,应及时予以办理。
对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优惠税率的则按照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协定安排税率执行,如:我国与香港签有税收协定规定香港居民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从内地取得的利息收入,按7%税率在内地交纳利息所得税;而与韩国所签订的安排虽然规定了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但对于韩国银行、韩国产业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为韩国行使政府职能的金融机构,其从我国取得利息,我国将免征利息预提所得税。
因而,企业也应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但企业应提出申请方可按协定安排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