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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保证贷款

发布时间:2022-05-20 11:26:01

『壹』 商业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

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IT 解决方案具有“业务复杂、系统繁多、接口广泛”的特点,要求IT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对客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系统架构的设计水平、对开发技术及各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多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能力。

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这些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基础。对于市场潜在进入者,将受到行业经验和知识、产品和技术水平、客户忠诚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面临的行业进入门槛较高。

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贰』 商业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二、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叁』 商业银行贷款担保有哪些形式

总的来说,有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方式。抵押即担保人用自己所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为借款人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但抵押物必须待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方有效;质押即担保人用自己所合法拥有的存单、仓单、股权、应收账款、专利权之类的无形资产等为借款人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以上这些质押物原则上也必须待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即商业银行事先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双方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保证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肆』 商业性银行贷款有哪些

商业性银行贷款指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贷款。该类贷款主要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形式:

1、 普通商业贷款(无须利用买方贷款清偿)
2、 快速商业贷款(需要利用买方贷款来清偿,通过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
3、公积金贷款(手续多,拿款时间过长,相对卖方而言风险较大)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伍』 商业银行主要提供几种住房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主要提供以下几种住房抵押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是针对已经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而发放的贷款,该种贷款利率优厚。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该贷款也是针对已经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而发放的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别在于它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于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组合,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
(三)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如果住宅开发商与银行有贷款协议,那么购房者可以申请这种贷款,即一般所谓的按揭贷款。
(四)住房储蓄贷款,该种贷款要求购房者在银行需有一定数额的存款,购房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存款额2倍或5倍的贷款。
(五)存单抵押贷款,但该种贷款有较高限制,一般不得超过10万元。
(六)房产抵押贷款,该种贷款需要购房者以现有住房作为抵押。
(七)机构担保贷款,即由购房者的单位予以保证方能得到的贷款。这些贷款品种主要还是根据保证形式来划分的,而根据期限、利率、偿还方式来划分的贷款品种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陆』 我国商业银行的担保贷款有哪些种类

从担保的方式来分主要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定金贷款、流质贷款。后两种应用较少,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在网络上搜一下具体的定义。前三种是较常用的方式。
从担保客体来分主要可分为:专业担保公司贷款、法人担保贷款(主要指企业互保)、自然人担保贷款。

『柒』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

央行宣布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高贷款利率并建议提高首付成数。不过,各大银行房贷利率并不统一,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的贷款利率为5.51%,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视客户不同,提供不同的房贷利率,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房贷利率则还未确定。对购房者而言,原本选择哪家银行贷款买房都是一样的。可是,现在各大银行的房贷利率不同,需要偿还的利息差异很大。有必要了解各大银行的房贷利率、提前还贷、跨行转按揭、非指定银行贷款的政策(见下表),寻找能提供优惠
利率的银行贷款买房。

银行 房贷利率 贷款细则 提前还贷款规定 跨行转按揭 非指定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贷款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目前还贷,须收取剩余月份的利息。 不能直接办理跨行转按揭,需要办理较烦琐的手续。具体可查询经办银行的房贷业务员。 发展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才可办理
招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1~3年(含)房贷利率为5.76%,3~5年(含)为5.85%,5年以上为6.12%。根据不同的区域以及房屋,来确定贷款的成数。若银行认定申请贷款的区域或楼盘风险过大,会减少贷款成数。 是否接受提前还款,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有关条款决定。 受理跨行转按揭业务,但办理时,必须出具担保公司的借款委托书,由担保公司提供的跨行转按揭贷款不可撤消的担保书,具体操作流程可至招行各网点咨询。 申办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预售合同、发票等,具体操作可至营业处查询。
建设银行 6.12% 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一般将执行央行的基准利率6.12%,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上浮或下调。具体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贷款人购买的是自住房,该房是此人贷款购买的第一套房,同时贷款人资信良好,贷款利率就可下浮,最多下浮10%,即5.51%。对部分风险较高的产品,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执行较高的房贷利率,如第二套住房贷款、高档别墅贷款等。 若还贷未满一年,选择提前还贷,将根据违约天数(最多为一个月)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一般要求贷款购买的房屋为现房,会对发展商的资质、以及购房者的信用及收入进行清查,而后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中国银行 未定 目前贷款人购买第一套别墅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若已贷款买房者,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6.12%执行。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定贷款合同,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若还贷未满一年,收取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接受跨行转按揭,可至各支行查询。 视情况而定。
农业银行 未定 贷款政策尚不明显,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建行、工行的房贷动作对四大商业银行有“风向标”的作用。 还贷未满一年,须归还违约金。提前还款额*违约金利率*(12-已还贷月数)。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不接受该项业务。银行 房贷利率 贷款细则 提前还贷款规定 跨行转按揭 非指定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贷款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目前还贷,须收取剩余月份的利息。 不能直接办理跨行转按揭,需要办理较烦琐的手续。具体可查询经办银行的房贷业务员。 发展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才可办理
招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1~3年(含)房贷利率为5.76%,3~5年(含)为5.85%,5年以上为6.12%。根据不同的区域以及房屋,来确定贷款的成数。若银行认定申请贷款的区域或楼盘风险过大,会减少贷款成数。 是否接受提前还款,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有关条款决定。 受理跨行转按揭业务,但办理时,必须出具担保公司的借款委托书,由担保公司提供的跨行转按揭贷款不可撤消的担保书,具体操作流程可至招行各网点咨询。 申办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预售合同、发票等,具体操作可至营业处查询。
建设银行 6.12% 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一般将执行央行的基准利率6.12%,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上浮或下调。具体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贷款人购买的是自住房,该房是此人贷款购买的第一套房,同时贷款人资信良好,贷款利率就可下浮,最多下浮10%,即5.51%。对部分风险较高的产品,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执行较高的房贷利率,如第二套住房贷款、高档别墅贷款等。 若还贷未满一年,选择提前还贷,将根据违约天数(最多为一个月)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一般要求贷款购买的房屋为现房,会对发展商的资质、以及购房者的信用及收入进行清查,而后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中国银行 未定 目前贷款人购买第一套别墅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若已贷款买房者,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6.12%执行。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定贷款合同,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若还贷未满一年,收取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接受跨行转按揭,可至各支行查询。 视情况而定。
农业银行 未定 贷款政策尚不明显,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建行、工行的房贷动作对四大商业银行有“风向标”的作用。 还贷未满一年,须归还违约金。提前还款额*违约金利率*(12-已还贷月数)。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不接受该项业务。
中信实业银行 5.51% 调整中 要支付一年的利息或一月的本息作为违约金。 需要将原先的贷款全部还清,且必须提供2套以上房屋的产权证明。 凭个人收入证明,预售合同等可以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可咨询各支行房贷业务员。
广发银行 5.51% 调整中 如果还贷时间未满一年,须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依合同规定。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必须通过与该行签有协议的贷款担保公司办理。
上海银行 一手房贷款6~7成6.12%,6成以下5.51%,二手房6.12% 基准利率初步定为6.12%,如购买的是一手房,且贷款成数在6成以下(含6成),可享受5.508%的优惠利率,最低下限5.51%。如购买的是二手房则不享受优惠利率。 还贷期满半年,可不收取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可以办理,须备齐收入证明、婚姻证明、预售合同、发展商营业执照。
浦发银行 第1套5.51%,第二套6.12%,第三套在上调10% 未定 贷款须满一年,才可办理提前还贷。 一般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各支行规定不同,可在房屋所在区域的支行咨询。
交通银行 6.12%,VIP客户
5.51% 调整中 视贷款合同有关条款而定。 必须发生房屋交易合同,方可办理跨行转按揭,否则不予办理 发展商必须有一级资质。

『捌』 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贷款出去要能保证偿还付息;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贷款发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贷款的投向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必须是经营性企业单位,即具有经济收入,预付的价值能够得到补偿和增值,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凡非经营性、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只能作为财政拨款对象,而不能成为银行贷款对象。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从事生产、流通和为生产流通提供劳务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都可以成为贷款对象。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取得银行贷款。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贷款用途和种类

(一)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货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从流动资金看,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的资金需要。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存货的资金需要以及工商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结算在途资金需要。从固定资金看,主要用于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的资金需要,企业新建、改造、扩建的资金需要,以及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资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动资金)。在消费领域主要用于民用商品房和汽车的购置而引起的资金需要。

九、贷款种类

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一)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三)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四)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五)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

(六)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来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十、贷款期限、利率、贴息和结息

(一)贷款期限

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经营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同时考虑到银行的资金供给可能性及其资产流动性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贷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发放的贷款最长期限可到2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B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算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二)贷款利率

贷款人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围内,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浮动幅度,在这个幅度内,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后确定贷款利率。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支付利息。

(三)贴息及结息

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地方、部门可以对某些贷款补贴利息。贷款的贴息,实行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十一、贷款方式

(一)贷款方式的含义

贷款方式是指贷款的发放形式。它体现银行贷款发放的经济保证程度。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

(二)贷款方式的选择依据

贷款方式的选择主要依据借款人的信用和贷款的风险程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不同风险程度的贷款,应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以防范贷款风险。

(三)具体贷款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的贷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证贷款、票据贴现,除此之外,还包括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信用贷款方式

信用贷款方式是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

担保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

贴现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十二、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

(三)签定合同

(四)贷款发放

(五)贷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贷监督与制裁

(一)信贷监督

贷款监督,是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分析、督促、制约的行为。其实质是运用信贷、利率杠杆,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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