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收到财政局拔的贷款贴息款,应该如何入账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所以,贵单位收到财政局拔的贷款贴息款,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但是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可将免税的政府补助收入填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第5行“其他”栏目;然后,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分别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第15行“免税收入”、第14行“不征税收入”栏目,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用交税。
B. 公司贷款产生的利息分录要怎么入账啊
1、借入一年内的短期借款应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缴纳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计提直接缴纳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C. 请问:企业贷款贴息,是计入财务费用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贷款贴息,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贷款贴息,属于政府补贴。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的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你司可根据以上条件断定该笔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D. 贷款贴息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贷款贴息是计入财务费用还是营业外收入,有两种情况:
1、如果是财政性的贴息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企业间的贷款贴息,则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3、贴息贷款是指借款人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利息由政府有关机构或民间组织全额或部分负担,借款人只需要按照协议归还本金或少部分的利息。这种方式实质上就是政府或民间组织对借款人的鼓励或支持。实行利息补贴的贷款为贴息贷款。
E. 我公司先收到财政贴息收入,后来发生贷款利息支出,会计分录如何做
发生贴息支出应用于抵消贷款利息支出,例如用于在建工程的贷款,则应按比例抵消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比如,总共收到财政贴息收入为10万元的话,10年期贷款每年发生利息费用20万元的话。
借:在建工程 20
贷:应付利息 20
借:应付利息 20
贷:银行存款 20
借:专项应付款 1
贷:在建工程 1
F. 关于贴息的会计分录
说的不太清楚,银行给的承兑出票人是你公司还是别的公司?
如果你们公司不是票据上的票面出票人的话,可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7600000
财务费用 400000
贷:应收票据 8000000
G. 财政贴息贷款账务处理
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准则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H. 财政部贴息贷款 怎么做分录
贴息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贴息。